(吉隆坡9日讯/独家报导)涉及台女网红谢侑芯命案的大马著名艺人黄明志,在被警方延扣6天期满后,警方证实,将继续援引谋杀罪名,二度延扣黄明志作进一步调查!
金马警区主任沙扎里助理总监今日接受《中国报》电访时透露,警方将继续援引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来延扣黄明志。
据《中国报》整理资料,根据在刑事程序法典117条文,若嫌犯在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下被警方申请延扣,推事首次可批准延扣最多7天。

若警方在延扣期届满后,仍需继续展开调查,可申请二度延扣,最多只能再延扣7天。
换言之,一个人若涉及谋杀案被扣查,最多只能被延扣14天。
一旦第二次延扣期届满,若警方掌握充足证据,可提控嫌犯上庭,反之则需释放嫌犯,或改以其他罪名继续调查。
虽然根据刑事程序法典,一名嫌犯在同一罪名下,只能被延扣两次,但若符合程序,警方会在嫌犯获释后,援引其他罪名重新逮捕嫌犯协助调查,惟有关做法仍需获得推事批准。
就黄明志卷入台湾女网红谢侑芯命案而言,他早前首次被警方延扣6天;一般情况下,他的延扣期届满后,被二度延扣的期限或也是6天,或少过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