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0日讯)吸毒男子3次被判罪,仍不知悔改,法官今日再判被告坐牢5年鞭笞1下。
38岁被告莫哈末韩札(无业),今日在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莫哈末凯里面前聆听控状后,对控状直认不讳。
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3月1日凌晨1时,在麻坡警局肃毒组办公室中接受尿液检验后,证实对安非他命以及甲基安非他命呈阳性反映,而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1)(b)条文。
经查证后,被告拥有3项前科,曾在2023年3月17日在丰盛港推事庭面控时被判处罚款2500令吉或以监禁7个月替代及守刑2年。
2023年7月2日在丰盛港推事庭面控时被判处入狱4个月及守刑2年。
2024年8月28日在丰盛港推事庭面控时被判处入狱7个月及守刑2年。不料,被告不知悔改,一而再三的触犯吸毒。
被告俯首认罪后,法官莫哈末凯里判处被告入狱5年,鞭笞1下,出狱后仍须接受警方监视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