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讯)一名因吸毒而在军事法庭接受审判的前军人,因在案件审结前曾遭军方严密拘留,而控诉他在11年前被非法拘留长达311天,并为此起诉政府和其他4造的民事诉讼,今日在联邦法院驳回其上诉后以失败告终。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拿督斯里旺阿末法利为首的三司,今日驳回曾是皇家游骑兵团第5营军人的莫哈末马利基,为寻求推翻上诉庭撤销高庭判决而入禀的上诉;另2名法院法官是拿督诺丁哈山和拿督瓦哲阿兰。
诺丁哈山宣判时指出,武装部队法令第96(3)条文赋予军方权力,可在军事法庭审理莫哈末马利基的案件审讯前扣留后者,1976年武装部队(军事法庭)程序条规(AFRP)第16(1)条文则赋予军方权力,可在军事法庭的审讯进行期间,继续扣留他。
他说,三司裁定,由于军方依法扣留,因此没有违反联邦宪法第5(1)条款(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况出现。
他补充,上述法令和条规是经由国会立法的特别法律条文,专门管制军队及军兵,莫哈末马利基涉及吸毒的案件是军人犯下的严重罪行,违反武装部队法令第51条文阐明的常规命令。
莫哈末马利基在这宗民事诉讼中,控诉他于2014年8月至隔年7月,遭军方非法扣留,并把皇家游骑兵团第5营的指挥官沙夫里占阿都阿兹中校、第8步兵旅、武装部队总司令以及政府,列为答辩人。
他原本是在上述兵团驻扎在吉兰丹哥打峇鲁的迪沙峇拉旺军营服役,但在军方于2014年3月展开的预防毒品行动中,经接受检测后证实对毒品呈阳性反应。
高庭原本宣判他遭军方非法扣留,并裁定他可获30万令吉赔偿金,但上诉庭于2023年推翻高庭判决。
今日代表上诉人出庭的律师是沙哈鲁丁莫哈末,高级联邦律师诺依兹蒂雅妮则代表答辩人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