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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女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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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阻差办公 火爆女警不认罪

(吉隆坡12日讯)火爆女警希拉莎伦,今日在推事庭被控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但她否认有罪。

希拉莎伦在控状于推事艾娜阿扎拉阿里芬面前读出后,否认指控。

控状指她于本月4日晚上8时15分与8时30分,在苏丹阿兹兰沙路的一间餐馆前,阻碍来自秋杰警局的同僚马尔文德吉星(37岁)执行任务,因此抵触刑事法典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

希拉莎伦(右2)涉嫌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被押到吉隆坡推事庭面控时,坦然面对镜头。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她在被告栏内以洪亮而坚定的声音说道:“我明白控状。我不认罪。”


主控官亨兹吴(音译)建议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7000令吉保外,但遭希拉的代表律师马诺哈兰反对。

他对控方提出的保释金金额感到震惊,并指有关金额过高。

“我要求将保释金定为500令吉,她将遵守所有法庭程序。被告目前仍是一名公务员,已在警队服务九年。她70岁的父亲,将担任她的保释人。”

他说,7000令吉保释金对希拉的家庭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她退休的父亲还要抚养其他7名孩子。”

在听取双方的陈述后,推事谕令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6600令吉保外,并择定1月20日过堂。

吉隆坡警方公关部今早指出,警方获得副检察司的指示,将希拉莎伦押往吉隆坡法庭面控。

希拉莎伦是在刑事法典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和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14条文下被控。

相关新闻:警方获准援引2条文 火爆女警今日被控了!

希拉莎伦(左)涉嫌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被押到吉隆坡推事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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