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高庭今日驳回政府等4造,在荷兰籍模特儿丝蜜伊娃娜坠楼身亡民事诉讼案中,提出暂缓支付赔偿的申请,并谕令他们立即支付110万令吉赔偿金。
高庭法官罗丝玛瓦谕令政府,在今天内将这笔款项连同利息,存入指定律师的信托户头,并向丝蜜伊娃娜家属支付8000令吉堂费。
这宗命案于2017年12月7日下午2时55分,在隆市金马路1栋公寓6楼阳台被揭发。

丝蜜伊娃娜出事前一晚在夜店认识一对美国籍夫妇,随后受邀到他们家留宿,没想到数小时即被发现从20楼住家阳台坠至6楼处,当场毙命;警方调查发现没有刑事成分,而列为猝死案处理,但死者家人随后通过代表律师申请召开验尸庭审理。
2019年3月8日,验尸庭裁决死者死因为意外事故。
相关新闻 >>荷兰女模坠楼案|警方存在疏忽 高庭判赔偿110万死者母亲柯罗琳于2019年11月24日入禀起诉,并在诉状中指当局对女儿的死因调查过于仓促,没有从各个角度作出考量,包括验尸报告与化验报告,违反警方标准作业程序。
柯罗琳将警察总长、金马区查案官费沙阿都拉助理警监、内政部长和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
高庭今年7月29日裁决,警方在处理丝蜜伊娃娜案件时存在疏忽,因此谕令大马政府等4造,赔偿110万令予死者母亲柯罗琳。
高庭也谕令第一答辩人全国警察总长和第二答辩人费沙撤出现有专案组,并指示警方根据2019年高庭指示,重启命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