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高庭今日批准已故敦达因遗孀杜潘娜伊玛,介入反贪会申请禁止她和相关人士,处置4家位于英国王室属地泽西岛(Jersey)公司逾11亿令吉资产一案,并被列为答辩人。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今早宣判批准其申请,并择定该案将于2026年1月12日过堂。
法官说,反贪会于6月25日单方面向高庭入禀申请,要求取得禁令阻止娜伊玛和与她有关的人士在有关禁令的期限内,处置位于英国王室属地泽西岛的上述公司资产。
但他指出,反贪会此举影响了娜伊玛在涉及其资产的法律利益,后者在寻求介入此案的申请中,已证明有关案件牵涉其法律利益。

法官说,反贪会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53条文,单方面向高庭入禀上述要求取得禁令的申请,但他认为,娜伊玛应被列为此案的答辩人。
他认为,娜伊玛应获申辩的机会,高庭在裁定是否批准反贪会申请前,应聆听反贪会及娜伊玛双方陈词,才为该案作定夺。
今早代表反贪会出庭的主控官是马哈迪阿都祖迈阿副检察司,而娜伊玛代表律师则是拿督古迪尔星和区天惠。
反贪会在要求取得上述禁令的申请中,主张4家位于英国王室属地泽西岛(Jersey)的公司逾11亿令吉资产,是娜伊玛或与她有关人士在大马购得。
因此,反贪会向高庭入禀上述申请,禁止娜伊玛或与她有关的人士处置总值达1亿5750万美元(大约6亿6700万令吉)及8500万英镑(大约49亿令吉)的上述离岸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