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在荷兰籍模特儿丝蜜伊娃娜坠楼身亡民事诉讼案中,死者母亲要求政府,在高庭判决后48小时内支付110万令吉赔偿金。
死者母亲柯罗琳通过律师事务所发出的律师函指出,死者家属在高庭做出判决后,曾选择不立即向政府施压执行,以给予政府合理的酌情处理空间。
“然而,截至本函发出之时,我们仍未收到任何关于法庭判决赔偿金额的确认、回覆或付款证明,关于法院所判定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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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不履行判决的行为明显违反命令,并可能构成藐视法庭,因为法庭判决明确、具体且须立即执行。”
这封日期为11月14日的律师函,已通过电邮发送给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
律师事务所指出,他们已奉客户指示,向各答辩方和总检察长发出48小时通知,要求将110万令吉存入该事务所的信托户头。
“若答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款,我们已受委托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提出藐视法庭诉讼,以确保法庭命令获得执行。”
高庭昨日驳回政府等4造在该民事诉讼案中,提出暂缓支付赔偿的申请,并谕令他们立即支付110万令吉赔偿金。
死者母亲于2019年11月24日入禀起诉,并在诉状中指当局对女儿的死因调查过于仓促,没有从各个角度作出考量,包括验尸报告与化验报告,违反警方标准作业程序。
她将警察总长、金马区查案官费沙阿都拉助理警监、内政部长和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
高庭今年7月29日裁决,警方在处理丝蜜伊娃娜案件时存在疏忽,因此谕令大马政府等4造,赔偿110万令予死者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