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9日讯)一名父亲因狠摔并致死两个月大的残疾儿,被判罪名成立,面对死刑;今日在联邦法院上诉不得直。
以东马大法官拿督阿兹扎、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罗查丽雅及上诉庭法官拿督阿芝玛组成的三司,一致裁定高庭与上诉庭在评估审讯中的整体证据时没有错误。
阿兹扎指出,包括上诉人妻子在内的主要证人证词,以及病理学家提供的医学证据是一致的,即39岁的文森马可斯对受害者造成致命伤害。
根据案情,这起事件发生在2016年4月28日,文森在指责妻子出轨后,抓住受害者的腿,然后把受害者举起来摔到沙发上。
受害者在受到撞击后一动不动,但上诉人不理妻子的哀求,没有马上寻求治疗,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将婴儿送院,但受害者已经去世,身上还有被蚂蚁咬的痕迹。
根据提呈法庭的验尸报告,受害者头部遭受重伤,包括硬膜下出血、脑水肿和脑挫伤,与头部受到钝器重击的情况相符。
2018年8月2日,民都鲁高庭裁决文森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罪名成立,上诉庭则于2022年4月26日维持高庭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