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日讯)公共服务局(JPA)强调,各政府部门与行政机关的廉正单位在有充足证据情况下,可继续对涉及不道德行为的公务员展开内部调查。
当局总监丹斯里旺阿末达兰发布声明指出,若涉事公务员在1993年公务员(行为与纪律)条例下被裁定有罪,将面临包括革职或降职在内的严厉处分。

“当局极重视公务涉及刑事或违反纪律问题,包括参与不道德活动或同性间的不正当关系;任何被证实损害政府机构声誉的行为,都属于严重的廉正与纪律违规。”
他补充,该机构坚守法治原则,所有由警方或宗教局采取的行动,将完全交由相关单位进行详尽调查。
文告指出,政府已有相关指引,处理公务员纪律问题。
“根据现行规定,全体公务员皆受1993年公务员(行为与纪律)条例约束,尤其是第4(2)(d)条文,即公务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行事,致使公共体系名誉受损或遭玷污。”
他指出,不当行为将对政府行政造成巨大负面影响,如削弱民众信任、引发负面舆论,并损害涉事公务员权威与公信力。
为防类似事件重演,他已指示各部门领袖,监督所属公务员的生活方式与行为表现。
他认为,各部门及机关的廉正单位需加强推广优良价值,包括定期进行心理与品行测试,及开办品德培养讲座或课程。
“同时,我们也鼓励民众作为政府的‘眼睛与耳朵’,透过公共投诉管理系统(SisPAA)举报任何公务员不当行为,以便当局采取迅速行动,”
警方上周五在吉隆坡捣获一个提供不正当性活动的娱乐场所,逮捕208人,包括17名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