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撤換2調委會成員 敦馬申請司法檢討被駁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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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撤換2調委會成員 敦馬申請司法檢討被駁

    (吉隆坡13日訊)上訴庭今日一致駁回,前首相敦馬哈迪要求撤換2名國家銀行90年代炒外匯虧損事件調查委員會成員的司法檢討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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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訴庭法官拿督莫哈末查華威沙烈為首相的上訴庭三司指出,上述上訴案具有法律缺陷,雖然已發出准令,但上訴人無法證明申請具法律依據。

    其他兩位法官分別為拿督阿都拉曼瑟比里和拿督阿都卡林,上訴庭也諭令上訴人支付1萬令吉堂費給答辯人,即調委會6成員和大馬政府。

    高庭于今年8月17日駁回馬哈迪申請,要其中2人即丹斯里莫哈末西迪哈山和丹斯里蘇子文退出調委會的申請。

    馬哈迪是認為該兩人去年在政府委任下擔任調查國行90年代炒外匯虧損事件特別行動小組成員,而當時該小組議決此案有表面證據,因此若讓兩人繼續擔任調委會成員,有違反自然公正和偏見之嫌。


    但查華威在口頭判詞中,沒有進一步說明具體的法律缺陷。

    馬哈迪代表律師為莫哈末哈尼夫,答辯人則由高級聯邦律師陸意清代表。

    今年11月30日,90年代國行炒外匯虧損調查委員會調查報告提呈國會,調委會指此案已牴觸刑事失信罪(刑事法典第406與第409條條文),點名要撤查6人,包括馬哈迪。

    莫哈末哈尼夫今日在法庭向媒體透露,馬哈迪已準備挑戰有關報告,並會在不久后入稟法庭。

    他說,他們向調委會發出要求報告中加入馬哈迪多達495頁證詞和支持文件的律師信,最后期限已在上週五結束,但至今未有下文。因此律師團已著手處理入稟訴訟的文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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