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名被打者原諒 廖順喜2控狀獲撤銷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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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一名被打者原諒 廖順喜2控狀獲撤銷

     廖順喜(左)與代表律師拿督拉吉峇星在抵步法庭後,商討案情。
    廖順喜(左)與代表律師拿督拉吉峇星在抵步法庭後,商討案情。

    (吉隆坡7日訊)基于獲得其中一名受害志願警衛的原諒,安邦推事庭今日撤銷去年因致傷志願警衛局成員及涉毒,而被控的拿督斯里廖順喜兩項控狀,其他案件則繼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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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事莫哈末費道勿斯接受主控官麗哈娜副檢察司要求,撤銷廖順喜2項控狀,包括一項蓄意傷人罪及一項使用刑事武力阻止一名公務員執行其任務罪。

    其他控狀續進行

    他說,法庭接受控方說法,儘管其中一名受害者張文凱在昨日供證時聲稱,已經原諒廖順喜,並決定撤銷控狀;但其他兩名受害者沒有撤銷控告,因此廖順喜所面對的其他控狀還是會繼續進行。

    早前,主控官麗哈娜副檢察司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4條文指出,有鑑于總檢察署撤銷對財政部長林冠英任檳州首長時涉濫權低價買屋一案,既然受害者張文凱決定原諒被告,因此控方決定撤銷對廖順喜的控狀,不過另外兩名受害者還要繼續提控他,其他案件當然需要繼續進行。


    廖順喜是在10月27日到安邦甘榜峇魯九皇爺南天宮時,因其豐田VELLFIRE休旅車胡亂停泊阻礙交通,多次被值勤的志願警衛局團員勸請移車不遂下,竟動手打傷3名志願警衛局團員。

    廖順喜被控2項傷人罪、一項嚴重傷人罪和一項使用刑事武力阻止志願警衛局成員執行任務的罪名,加上他去年10月30日在安邦警區自首的尿檢呈陽性,再被控一項吸毒罪;他共被帶往安邦法庭面對5項控狀,唯他否認有罪。

    屬張文凱個人決定

    大馬志願警衛局執法組主任莫哈末拉吉說,該局從未指示張文凱撤銷控狀,強調這完全是張文凱的個人決定。

    他在休庭后向媒體指出,希望另外兩名受害者可以繼續案件,因為這牽涉到志願警衛隊的誠信和尊嚴,以及各造對志願警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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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願警衛代表律師余家福指出,他們是在週三(6日),才得知張文凱要撤銷控狀的決定,當時他們都覺得非常驚訝,因為張文凱沒有事先通知,他們是最后一分鐘才知道的。

    志願警衛梁鈞傑強調,他會繼續提控廖順喜,不會半途停止,或者撤銷控狀。

    廖順喜:交法庭還公道

    廖順喜披露,既然他的案件已經進入司法審訊階段,他會交由法庭去判決他是否有罪,他認為我國的司法是公平及公正的。

    “如果只看到表面的另一半,卻看不見另一半的事實真相,這個我相信法庭會還給我一個公道。”

    其代表律師拉吉峇星說,受害者張文凱其實早在8月,在他代表律師陪同下,到警局錄取口供,並提出撤銷控狀的要求。

    “投訴人張文凱于9月5日,才把授權信函透過代表律師梁英達(譯音)呈交給法庭,要求撤銷對廖順喜的控告,同時表明不願意再繼續提控廖順喜。

    “我也是當天才獲悉他要撤銷控狀,之前控方都一直保持沉默。”

    他指出,11月9日當天會傳召另一名證人閉路電視專家,播放案發閉路電視片段,因為手機中的閉路電視畫面只是部分內容,法庭需要完整的閉路電視畫面,還原當天的案發過程。


    (本報李文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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