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7日讯)雪州丹绒士拔聋哑男子杀祖孙4人后烧屋焚尸案,基于控方未能提供具备司法资格的手语翻译员,高庭今日再度把案件展延至11月11日开审。
主控官马哈迪尔副检察司向法庭说,目前缺乏合适手语翻译员作翻译工作,因而案件需延审。
高庭承审法官拿督莫哈末耶兹指出,法庭在案件过堂前,已提醒双方勿要求延审,并表明法庭首要考量案件能如期审讯,基于辩方担忧案件出现“偏袒”的课题,是次要考量。
“控方无法提供合适的手语翻译员,已在法庭权限外,不能责怪法庭,而法庭首要考量案件能如期审讯。”

(本报张智文摄)
法官说,全国仅有2位具备司法资格的手语翻译员,没有司法资格的手语翻译员则很多,如国营电视台。
法官因而劝请辩方在“偏袒”课题上,能作协调和妥协,以让案件如期审讯。高庭把案件择定11月11日至13日,一连3天审讯。
被告辩护律师林进发于5月27日案件过堂时,提出该名手语翻译员曾协助警方向被告的聋哑亲属和证人录取口供,要求撤换该翻译员,以避嫌及避免影响案件审讯,因而要求法庭派驻一名中立的手语翻译员,协助被告在审讯中作手语翻译,
他认为,翻译员须对案情“零认知”(zero knowledge),以避免对案件存在偏袒之嫌。
39岁的聋哑被告江昌兴(译音),身穿黑灰白三色线条T恤和黑色长裤,于早上9时22分被庭警押上庭时,全程低头,神情自若。被告和死者的家属,今日皆缺庭。
他被控于去年12月13日,在丹绒士拔新村海边路一间木屋杀祖孙4人,再放火烧屋毁尸。
辩方要求不懂案情手语翻译员
被告辩护律师林进发要求此案件的手语翻译员,尽量不要与案件有任何关连或了解案情。
他在庭外接受媒体询及时说,辩方主张该名手语翻译员,尽量勿与案件有关连或了解整个案情,避免让案件产生偏袒的问题,并表明辩方有辩方的考量,且审讯皆须对控辩方公平。
询及是否接纳法庭最终是安排之前该名手语翻译员作翻译时,林进发说,到时再视情况而定,这须咨询被告看法。
另外,主控官马哈迪尔副检察司则说,有关的手语翻译员由法庭安排,对方将会是法庭的正式翻译员。
新闻背景
聋哑男面对5控状
聋哑被告江昌兴(译音)共面对5项控状,包括4项谋杀控罪及1项伤人控罪;4项谋杀控状皆指于2017年12月13日凌晨4时至5时,在雪州丹绒士拔新村海边路,杀死谢地南(73岁)、妻子林爱惜(68岁)及孙儿谢增希(10岁)和谢源彬(3岁),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第5项控状则指被告于相同日期、时间及地点,持刀致伤一名12岁小孩,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危险武器伤人)条文。
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3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
另一名12岁的男孙凭着躲入厕所而逃过一劫,唯事发后饱受惊吓,心灵严重受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