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素沁胜诉 嘉马14天内须赔30万
(吉隆坡26日讯)行动党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巫统大港区部主席拿督斯里嘉马尤诺斯诽谤胜诉,高庭谕令嘉马需在14天内赔偿30万令吉给郭素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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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莫哈末阿里夫今日宣判时指出,答辩人嘉马未能证明其指控,故判其诽谤成立,因此谕令嘉马必须在今天起的14天内,赔偿郭素沁30万令吉损失,包括一般、加重和惩戒性赔偿。
嘉马也被令缴付5万令吉堂费,并且不得重复对郭素沁的诽谤言论。
不过,嘉马今天没有到法庭聆听判决。
郭素沁是在2017年4月6日入禀高庭起诉嘉马诽谤,索偿100万令吉。
诉状指嘉马在同年3月8日召开记者会提到雪州乐龄慈善基金(SMUE)下的雪州子民基金(YAWAS)课题时,发表对她具诽谤意味的言论,而索取100万令吉的普通赔偿、加重赔偿和惩戒性赔偿,以及申请禁令禁止答辩人或其代任何代理重复发表有关诽谤言论。
郭素沁也要求高庭发出禁令,禁止嘉马或其代表进一步发表,或蓄意向平面或电子媒体发表类似的诽谤性言论。
嘉马曾于2017年3月16日向雪州反贪污委员会举报郭素沁擅自挪用雪州子民基金款项,反贪会于同年3月31日早上11时到郭素沁的士布爹区服务中心,收集该基金会的文件,其中包括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现金簿及其他相关文件。
雪州乐龄亲善基金是一项由雪兰莪州政府推出的福利计划,设立的目的是要给予逝世的雪州子民家属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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