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高庭裁决,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被控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发行65亿美元(约285亿令吉)债券而面对的4项控状,获得释放但不代表无罪。
法官拿督莫哈佳米尔是在批准主控官查基阿斯拉夫副检察司的申请后,作此宣判,同时也在等候纽东区法院完成对其案件的判刑。

“控方仍然有兴趣在未来追查此案,但目前为了避免任何一方浪费他们的时间,控方要求在所有法律程序(在美国)完成之前释放被告,这不等于无罪释放。”
查基阿斯拉教早前声称,美国法院对黄宗华的刑事审判已完成,而原定于去年12月进行的宣判却延迟至今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