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随着高庭今日批准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的申请,撤销4项涉及2亿3250万令吉滥权收贿控状,总检察署已针对这项判决入禀上诉。
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指出,法庭今早批准的撤控申请,仅涉及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滥权收贿)的4项控状。

他发文告说,至于慕尤丁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PUAA)(613法令)第4(1)条文下的另外3项控状,定于今年9月19日在吉隆坡地庭过堂。
另一方面,慕尤丁案件的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今日在案件结束后,向媒体指出,控方将向地庭申请暂缓审理慕尤丁的其他3项洗黑钱罪控的案件,直至此上诉申请结果出炉为止。
“目前,我们接受有关结果。但我们将于今天傍晚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