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7日讯)“2019年在南北大道车祸演变成命案”华裔被告姚伟良(译音)前天被高庭宣判于误杀银行经理赛莫哈末丹尼尔罪名成立,高庭于今日聆听双方陈词后,判处被告监禁16年刑罚。
高庭法官祖丽雅判刑前聆听控辩双方陈词,死者遗孀也在庭内宣读受害者所受影响的声明。
法官下判时她谕令现年45岁的姚伟良(前高级资讯科技员),刑期从被捕日,即2019年8月10日开始计算。
法官祖丽雅指出,她把被告代表律师黄朱强替姚氏求情的陈述纳入考量,包括被告的背景、是初犯者且在案件调查期间给予配合。
“但与此同时,在这类案件中,法庭也需着重公众利益,判处具预防性的刑罚,让被告和社会大众引以为鉴。”
较早前,黄朱强陈词时指出,被告被捕前没有犯罪记录,也是家里主要经济支柱,任职专业高级资讯科技员,每月净收入为6640令吉65仙。
他说,被告年迈父母亲分别是77和79岁,有心脏疾病缠身。
“自被告于2019年8月10日被关押至今,长达4年3个月27天,被告妻子被迫成为丈夫家庭的唯一经济支柱。”
姚伟良是于2019年8月22日在谋杀罪名下被控上庭,控状指他于当年8月10日下午1时至2时之间,在南北大道(吉隆坡往芙蓉的方向)第293.6公里处的路段,谋杀29岁的赛莫哈末丹尼尔,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不过,祖丽雅前天(5日)为案件下判时,以控方的举证,成功证明被告犯下抵触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误杀)的罪行为由,因此判处姚伟良误杀罪名成立。
新闻背景:
此案发生于2019年8月10日下午1时40分左右,事发时死者赛莫哈末丹尼尔的轿车于2019年8月10日,在驶出新街场收费站时,不慎撞及姚伟良轿车尾部,双方因而在大道互相追逐及挑衅,并发生肢体冲突。
根据媒体报导,死者和被告在靠近万宜新镇的路段停车吵架,有民众见状也停车劝架,但死者在双方回到轿车后,突持棒球棍下车猛打姚伟良的轿车引擎盖,导致被告情急下踩油门撞到死者,令他伤重不治。
上述案件事发经过的部分片段,也被路人拍下上传网路,引起网民议论纷纷。
警方当年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调查上述命案,姚伟良和其妻子在事发隔天,双双被带往加影推事庭申请延扣,获推事批准延扣7天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