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讯)华裔母子因涉嫌诱骗印尼和伊班族女子卖淫,今日被控贩卖人口和性剥削罪名。
3名被告是大马籍的卢咏梅(65岁)和田志庆(42岁),两人为母子关系,另印尼被告努鲁哈斯娜(26岁)一同被控。(人名译音)
首控状指3名被告在今年3月17日至20日晚上9时,在马西新村以诱骗的方式贩卖一名25岁印尼女子卖淫,并进行性剥削。
第二控状指被告在今年3月14日至3月19日下午3时,在位于马西旧路一间按摩店,同样以诱骗方式贩卖29岁的大马籍伊班族女子卖淫,进行性剥削。

被告皆触犯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2条文,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判不超过20年监禁和罚款。
主控官可提斯薇雅莉向推事莎米妮建议被告以3万令吉保外候审。
3被告律师峇哈鲁丁求情说,印尼籍被告已离婚,两个孩子留在印尼;至于在新加坡任职旅行社司机的男被告育有两名孩子,患有心脏病和糖尿病,必须承担家计。
他说,65岁女被告也刚完成心脏手术,同时得照顾4名孙子。
莎米妮最后裁定印尼女被告必须缴交3万保释金,以及交出移护照给法庭保管。
至于母子地被告则各以2万令吉由2名担保人保外,并交出护照给法庭 ,案订5月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