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本地人贩集团联合孟加拉籍代理,从新加坡将偷渡客安置到新山中转站后,再送往其他目的地,警方逮捕26名男女调查,其中一名本地女子为集团管理者。
柔佛州反伤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及重案组(D9)于9月9日清晨约5时30分,到新山福林园的民宅展开突击行动。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M.古马今日发文告指出,警方在行动中逮捕26人,包括一名本地女子、3名外籍男子,以及21名孟加拉籍男子,所有嫌犯年龄介于19岁至44岁。
他说,该名女子及3名外籍同伙,在集团内分别担任管理者、运输者,以及中转站的看守人。
“警方在行动中查获多样物品,包括25台手机、22本孟加拉护照、各国现金包括1200令吉、2新元(约6令吉)和5460塔卡(约190令吉)、提款卡、车辆贷款合约、一串钥匙、两辆轿车及车钥匙。”
K. 古马指出,根据警方调查,相信这外国人口贩卖集团由本地人及孟加拉籍人士策划,从今年8月开始活跃,涉及有关柔佛长堤的偷渡活动。
他说,每名偷渡客须向孟加拉籍代理提交55万塔卡(约2万令吉),才来到我国。
“偷渡客先在新加坡樟宜机场,集团代理会通过偏僻的路线,让偷渡客步行前往新山苏丹依斯干达大厦(新山关卡),之后再被运输者送往位于新山福林园的中转站。”
M.古马强调,警方援引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4(5)条文,逮捕女嫌犯及3名外籍同伙,同时以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1(5)(b)条文逮捕21名非法移民。
他说,调查报告已提呈至柔佛州副监察署。
“21名非法移民将在1959/63年第6(1)(c)条文(非法入境)下被控,而其余嫌犯则是在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26A条文第26a条文下被控。”
他提及,21名非法移民于9月23日在新山法庭被控,案展10月13日过堂;其余嫌犯将于明日(10月3日)在新山法庭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