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1日讯)“东姑”儿子纠众攻击案”;涉案的彭亨苏丹20岁侄儿东姑艾迪及警员等5人被控持械伤人案今日过堂,控方庭上提交相关法庭文件予辩方代表律师及需时间整理法庭文件,获推事拉惹诺苏再娜允准择定于明年1月21日再次过堂。
此案5名被告,分别是聂若希山(39岁,畜牧业者)、莫哈末弗兹(44岁,警员)、莫哈末道菲(32岁,装修承包商)、凯鲁阿兹哈(38岁,畜牧业者)及东姑埃迪(20岁,学生),东姑埃迪是彭亨王子东姑阿都拉曼的次子,也是彭亨苏丹阿都拉殿下的侄儿。

此案由州检察署主任沙利查依斯迈,连同诺爱莎及德华卡然负责主控,而第一、第3、第4及第5被告是由代表律师K.特伊万德兰、Y.希然沙慕甘及郑源生陪同,而第2被告律师则是拿督查哈曼、阿末三苏阿克马陪同,而伤者代表律师杰森安东尼也出庭旁听。
沙利查依斯迈在庭上转交案件文件予2方律师后,向推事拉惹诺苏再娜表示控方预计将传召10名证人,或依据案件审理所需增减证人的人数。

K.特伊万德兰则提出控方文件需要时间仔细检阅和研究控方提供的文件,因此希望法庭允许给予辩方充足时限,另择日子继续案件审理程序。
推事拉惹诺苏再娜经多方达成共识,定于明年1月21日再次过堂。
5名被告于11月7日被带上关丹推事庭,被控于今年6月6日凌晨12时20分,在关丹直落丝丝路一间马棚,联合蓄意以利刀致伤一名巫裔男子(44岁)的右大腿,触犯刑事法典324条文,并可在34条文下被宣读。
一旦罪成,涉案者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策,或任何两者兼施刑罚。
众被告是以7000令吉、每月到临近警局报到,及不能干扰案中受害者,至到案件结束为保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