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偷录的证据,可否在法庭上被法官采纳?
沙巴州议员卷入探矿准证贪污丑闻,竟是因一支“小小录像笔”而浮出水面!不免让人感到好奇,究竟偷拍及偷录下的证据,是否可被法庭受理?
雪州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陈凯荣律师接受《中国报》访问时指出,其实偷拍偷录的证据,也可以被法官采纳成为呈堂证据,但前提是,视频和录音必须是未经剪辑且真实的。
他说,根据1950年证据法令,证据可分为原始证据(primary evidence)和次要证据(secondary evidence),而原始证据会比次要证据更有说服性,因为是第一手证据。
陈凯荣律师举例,如果相关案件在法庭审理时,缺乏第一手证据,那么法官或许会视情况采用次要证据。
“如果用录像笔拍摄的证据,没被剪辑或加工过,而是直接从录像笔取下来的原始影像,这就属于原始证据,那么其真实性会比次要证据还要高。”
他透露,无论如何,法官将根据审理的案件性质,以及呈堂证据的真实性,再决定要不要采纳相关的证据。
侦探亲证:小巧便携、隐蔽性强
录像笔作为一种隐蔽的记录工具,经常在电影中被塑造成侦探的“标配”,然而在现实中,是否真的如此?
拥有15年经验的侦探Kenny接受《中国报》电访时说,录像笔确实具备一些优势,例如小巧便携、隐蔽性强,能够在不引起注意的情况下,记录画面和声音。
他透露,其实侦探使用的工具种类繁多,不单只是录像笔,还有摄像手表及打火机摄像机等,惟价格会比录像笔昂贵,有些甚至需要向厂商特别定制。
“这些工具能让侦探的调查工作更高效,但使用这些设备时,也需遵守法律。”
他指出,但如今随着科技的发展,智能手机已渐渐取代录像笔,因手机不仅具备高清的拍摄功能,还能快速传送、编辑和储存,操作更加便捷。
“录像笔的电池容量通常较小,使用的时间有限。若不幸在关键时刻电量耗尽,这将导致证据丢失。”
他透露,录像笔也可能会面临记忆卡内存不足,无法继续记录画面和声音的风险,因此使用者需要频繁检查设备状态,由此看来,智能手机(拍摄证据)更胜一筹。
购买不违法 拍“迷片”会被捉
在大马购买和使用录像笔并不违法,但如果使用录像笔拍摄不雅照片和性爱视频,小心会被警方找上门!
冼都警区主任阿末苏卡诺助理总监接受本报询问时说,购买和使用录像笔,在大马并不违法,而且在市场上购买录像笔也没有任何限制。
他指出,倘若警方发现有者通过使用录像笔拍摄不雅照片和性爱视频,警方将不会坐视不理,并采取行动。
“一旦发现录像笔内存有不雅图片或性爱视频,警方可以援引刑事法典292条文(持有猥亵物品)展开调查,并没收该录像笔作为证据。”
阿末苏卡诺提醒民众,务必明智使用这些电子产品和工具,以在工作和学习方面提高效率,并强调如果滥用工具和电子设备进行任何犯罪活动,违法者将落入警网,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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