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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案|开户头接收沙地国王“捐款” 纳吉:已故秘书所建议

(布城2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坚称,他是在其首席机要秘书已故拿督阿兹林的建议下,于2011年选择在大马伊斯兰银行开设个人户头,接收沙地阿拉伯国王已故阿都拉给予的“捐款”。

他指出,他于2018年接受反贪会录取其口供时,也说明是已故阿兹林于2011年初,建议他在大马银行,以其名义开设个人户头。

纳吉今日继续为他被控25项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逾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滥权和洗黑钱控罪一案自辩时,否认他在有关开设银行户头一事上的证词,和他于2019年,为另一宗刑事案件出庭自辩的证词内容有出现矛盾之处。

纳吉的代表律师旺阿兹万今早针对控方的盘问内容,重新引导纳吉供证时指出,控方挑起后者在此案的证词和他与2019年,为被控7项涉及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的滥权、刑事失信以及洗黑钱一案的证词内容相互抵触。

旺阿兹万说,这包括控方指纳吉为上述SRC案自辩时,供称他是和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及阿兹林讨论后,决定在大马银行开设户头,但如今在1MDB案则强调是在阿兹林建议下而开设有关个人户头,因此要求他就此事作进一步解释。


内容没相互抵触

纳吉解释,他在2宗案件就开设银行户头一事供证的证词内容没相互抵触,因为事实是阿兹林提出上述建议,但至于阿兹林当年有否曾就此与刘特佐讨论,则是另一回事。

辩方针对控方此前挑起纳吉在2宗案件的证词内容相互抵触一事,让纳吉作出解释。
辩方针对控方此前挑起纳吉在2宗案件的证词内容相互抵触一事,让纳吉作出解释。

随后,辩方出示纳吉于2018年,接受反贪会录供的口供,要求纳吉宣读他当年就有关开设上述银行户头一事告知反贪会官员的口供内容。

纳吉接着念出其口供内容:“已故阿兹林是于2011年初,向我建议以个人名义,在大马银行开设银行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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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知捐款2亿或10亿美元?
纳吉称没有矛盾

纳吉在2019年12月4日为SRC案自辩时,供称刘特佐于2010年中,告知他有关已故阿都拉国王将给予他的“捐款”数额或是介于1亿至2亿美元,如今在1MDB案中却供称获刘氏告知的捐款数额是10亿美元,但他否认在此事上的证词出现自相矛盾。

纳吉辩称,这是因为上述事宜涉及2个不同时间点,即他起初获知将得到的“捐款”数额是大约1亿美元,但刘特佐之后告知他,阿都拉国王将提供的“捐款”数额更多,即大约10亿美元。

“因此,我们在谈论的是涉及2个不同时间点的事。”

此外,旺阿兹万说,控方此前盘问纳吉时,也挑起他在SRC案中,供称是刘特佐安排大马银行集团前董事经理谢德光(译音)于2011年1月,为他欲开设个人户头一事而到后者位于吉隆坡朗格大使路的私邸会见他,但如今为1MDB案自辩时,却供称当年是阿兹林安排谢氏会见他。

因此,他询问纳吉,在2宗案件的上述证词内容是否有相互抵触之处?

纳吉接着答说:“没有矛盾之处,因为是阿兹林安排让我会见谢德光,但有可能阿兹林曾和刘特佐讨论此事。”

▶相关新闻:SRC洗钱案|纳吉:沙地皇室慷慨闻名 不怀疑刘特佐引荐2亿美元捐款

纳吉与谢德光会面
“刘特佐在车内不在场”

纳吉引述谢德光的证词,坚称他于2011年1月,为在大马伊斯兰银行开设个人户头一事在私邸与谢氏会面时,刘特佐并没在场。

主控官卡马峇哈林副检察司是于上周一(13日)在盘问纳吉时,挑起后者在SRC案中,供称刘氏当年在谢德光到其私邸时在场,并向他介绍谢德光,但如今在1MDB案中却指刘特佐当时不在场。

因此,纳吉的代表律师旺阿兹万针对控方的上述盘问内容,要求纳吉就此作进一步解释。

纳吉接着答说:“我相信谢德光在其证词中,他与我会面,而刘特佐在(屋外的)车内,因此没有矛盾之处,他证实刘特佐不在场,而是在车内。”

身为第39名控方证人的谢德光于2022年10月5日出庭供证时说,他当年是在阿兹林安排的司机载送下,前往纳吉的私邸,并在抵达时,看到刘特佐在另一辆车内。

但他于2022年10月12日供证时也说,他在2011年抵达纳吉的私邸时,是刘特佐把他介绍给纳吉认识,而刘氏之后走到纳吉住家内的其他房间,没陪同他与纳吉会面,而他在离开纳吉住家时,并不知道刘氏身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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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签名看起来很怪
纳吉否认出席3会议

虽然控方之前为此案举证时,把据称是1MDB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阿兹拉曾与身为该公司顾问局主席的纳吉开会的3份会议记录,纳为呈堂证据,但纳吉如今否认曾出席这3场会议,同时表明核实有关会议记录的签名不是出自其手笔。

纳吉否认他曾于2009年9月25日、9月26日和10月16日,与沙鲁阿兹拉开会,并否认他曾在这些会议记录上签名,这3份会议记录在此案分别被标记为“P396”、“P414”和“P331”的控方呈堂证物。

纳吉供称,这3份会议记录上显示据称是1MDB顾问局主席的他,签署核实有关会议记录内容,但文件上的签名,与他真正的签名笔迹“非常不同”,更指出现在“P331”会议记录上的签名看起来“很奇怪”。

他也说,不曾于2009年9月25日及26日与沙鲁阿兹拉开会,接着声称后者此前出庭供证时,曾指这2场会议不曾发生,而2份会议记录是由刘特佐或1MDB前投资长聂法依扎准备,因此这进一步证明了他说明这些会议不曾发生的事实。

虽然控方在盘问纳吉时主张,后者声称上述文件上的签名,并非出自其手笔是“事后捏造”的说辞,因为辩方在控方举证阶段中,没针对此问题抗辩,但纳吉否认此事,声称其代表律师曾在沙鲁阿兹拉供证时,挑战这些会议记录的真实性。

▶相关新闻:一马案|曾称贷款批准信非其签名 纳吉却不曾报警

纳吉自辩完成供证
辩方将传召25证人

纳吉于2024年10月30日,在此案被高庭宣判4项滥权和21项洗黑钱控罪表罪成立后,从去年12月2日以辩方首名证人的身份开始出庭自辩,耗时25天终于在周五(24日)完成供证。

他此前耗时12天,终于在今年1月7日,宣读完毕分成4册多达695页的书面证词,接着于本月8日开始接受控方盘问长达10天,直至本月21日,并在隔天至周五,接受其代表律师针对控方的盘问内容重新引导他供证。

辩方在纳吉完成供证后,传召第二名证人,即目前在莎阿南高庭担任副主簿官的凯特琳(41岁)出庭供证,后者曾于2018年至去年在吉隆坡第二刑事高庭担任副主簿官。

她证实,曾在纳吉被控滥权指示修改1MDB审计报告和被控与他串谋犯罪的1MDB前总执行长阿鲁甘达获判无罪释放后,检查及核实高庭向上诉庭呈交的上诉记录。

她在回答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提问时证实,上诉记录涵盖的文件,包括控状和时任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再尼于2023年3月3日,宣判纳吉和阿鲁甘达无罪释放的庭令,而控方之后曾为此入禀上诉申请。

随后,控方表明无意盘问凯特琳,而沙菲宜在凯特琳结束供证后,告知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辩方接下来将传召大约25名证人出庭供证。

此案将于2月10日续审。

▶相关新闻:滥权修改1MDB审计报告 纳吉 表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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