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3名男子因涉及在旧巴生路驾白色货卡与轿车冲撞人群,今日被控以参与骚乱及拥刀罪名,但只有一人俯首认罪。
27岁被告迪班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向推事阿米拉俯首认罪,最终被罚款1200令吉,或监禁3个月。
不过,19岁的杰文和另一名18岁被告,则否认有罪。
他们被控与另外5名人在逃的嫌疑人于1月29日凌晨6时20分,在旧巴生路一家娱乐中心前参与骚乱,并在骚乱中使用刀子来袭击对方;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148条文(持械骚动),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拉文德杰副检察司早前要求推事,对认罪的迪班施予严厉的惩罚,并建议杰文和另一名被告以8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迪班的代表律师艾斯瓦亚以其当事人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脊椎受伤为由,要求推事从轻发落。
另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米山则为当事人要求降低保释金额,因为两人均是失业人士,其中一人还是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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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早前报导,至少50人在隆市旧巴生路前聚集,疑引起1辆货卡和1辆轿车的司机不满,2辆车犹如“保龄球”式冲向人群,随后仍不解气,还二度返回现场撞人,至少将3人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