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莎阿南商场枪击案;雪州总警长拿督胡仙指出,警方在现场的楼梯处、P1、P2及P3泊车场,起获13枚弹壳。
他说,警方接获2名民众的投报,指遭到枪手的要胁,其中一人更被嫌犯以手枪挟持,命令把他载离现场。
“根据首名事主的投报,案发时,他正从P3往P2泊车场途中,突然一名男子要他停车,他拒绝,对方竟然朝他的轿车开出一枪。”
“另一名男事主则投报,当他正在P2泊车场驾驶时,一名男子朝他举枪示意,迫于无奈,他只好停车让对方上车和载离现场,并且驶至莎阿南大道往班达马兰路口时,让枪手下车。”
胡仙指出,警方援引军火法令8条文、刑事法典307条文(企图谋杀)及384条文(勒索)调查上述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