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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律师公会游行 金马警区主任被判越权 象征性赔1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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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0日讯)高庭今日裁定,警方在2022年禁止大马律师公会举行“为司法独立而行”集会和游行的行为属越权,时任金马警区主任需向起诉人支付1令吉象征性赔偿。

该集会是抗议反贪污委员会公开调查上诉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被认为是干预司法独立及违反三权分立的基本原则。

司法专员颜德壮今日在判决中指出,根据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1答辩人时任金马警区主任诺德汉助理总监无权完全禁止集会举行。

“诺德汉只能施加条件以确保参与者的安全,并避免对道路使用者造成不便。

“法庭因此宣判,第1答辩人作为金马警区负责人,于2022年6月15日根据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15条文施加禁止游行的条件,并于2022年6月17日禁止游行的行为属越权。”


法官裁定,第1答辩人需向起诉人支付1令吉象征性赔偿。这项赔偿金额由律师公会的代表律师梁信友提出,并获得高级联邦律师莫哈末阿赛菲的同意。

2022年10月20日,时任律师公会主席谢依琳、律师公会、现任主席莫哈末尔兹里、副主席阿南拉吉及秘书慕希达作为第1至第5起诉人,通过AmerBON律师事务所入禀高庭,起诉时任金马警区主任诺德汉、该区刑事调查组主任努祖兰副警监、大马皇家警察、警察总长、内政部长及大马政府,违反合平集会法令,并将他们列为第1至第6答辩人。

诉状指出,上述答辩人违反和平集会法令赋予他们的权利,阻止他们及律师公会500名会员和实习生于2022年6月17日从美堡草场停车场游行至国会大厦正门,以向时任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或其代表提呈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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