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1日讯)20岁学院生为偿还拖欠的学费,充当钱骡借出银行户头,今日被控上法庭承认有罪,被判罚款2万令吉,或坐牢6个月取代。
目前尚在玛拉工艺学院求学的20岁被告阿基菲沙米菲道尔,来自吉打州亚罗士打。
他今日上午在麻坡第二地庭,被控于今年1月24日下午约3时02分在麻坡县巴冬一间银行,在没有合法目的的情况下,让其银行户头被间接汇入2万令吉。
(拍摄:刘美娇)
其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24C(1)条文(直接或间接使用支付工具或账户进行非法交易),罪成可被判罚款1万令吉至15万令吉,或坐牢最少3年至最长10年,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出,面对财务状况的被告,通过网上接受一名陌生男子的献议,以700令吉“出租”他甫于去年12月31日在一家银行开设的户头,以期偿还拖欠学院一笔逾4000令吉的学费。

麻坡警方于今年1月24日接获一名18岁女事主投报,申诉被骗2万令吉。
该名女事主指出,于事发前一天(1月23日)先后接获两通电话,其中一通是声称武吉安曼警察的电话,对方告知她涉及洗黑钱及毒品案件,之后通过手机应用程式WhatsApp要求她把银行账头的存款全部转移至一个指定银头,以方便调查工作。
女事主信以为真,于上述日期在巴冬一间银行的自动提款机把2万令吉,转入被告的银行户头。
当对方告知女事主须每3个小时自拍一张照片“报到”时,她才惊觉受骗,愤而报案。
警方于今年3月11日跨州逮捕被告,接受录供的被告坦承借出自己的银行户头给一名陌生男子,但他无法针对户头多出的2万令吉的款项来源,给予合理解释。
无法接受高额罚款
没有任何家人陪同出庭的被告听判后,对高额罚款一时难以接受,泪光满眼。
被告于周五背着一个背包,独自到法庭面控,他聆听控状后承认有罪。
被告向法官莎雅妮求情时说,他是为了付还拖欠学院逾4000令吉的学费,才“出租”银行户头,赚取一些费用。
他说,其双亲的收入不到3000令吉,须负担一家八口的开销,希望法庭轻判。
法官判处被告须罚款2万令吉,或坐牢6个月取代。
此案主控官为迪安娜副检察司,被告则没有聘请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