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8日讯/更新于16:00)联邦法院今日裁定,大众银行必须在被国家养牛公司(NFC)及其他四造,起诉对外泄露他们银行户头资料而违反保密责任的案件中,支付合计9000万令吉的赔偿金。
以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哈丝娜为首的三司是于5月26日,驳回大众银行的上诉申请,维持上诉庭于2023年8月30日,裁定该银行违反合约阐明的保密责任后,今日一致谕令该银行需支付上述赔偿金。
另2名法院法官是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都拉曼瑟比里及拿督阿布峇卡。

三司上个月也批准了NFC、该公司主席拿督莫哈末沙烈、农业科学工业私人有限公司、国家肉畜企业私人有限公司及Real Food Company,为向银行索取惩罚性和补偿造成额外损失的加重性赔偿金,而入禀的反上诉申请,并择定今日宣判大众银行需支付的赔偿金。
哈丝娜宣判时指出,三司在仔细评估上诉人呈堂的财务报告、预估收入报告和经审计的公司账目后,裁定大众银行需为合理补偿上述5造的赔偿金、惩罚性和加重性质的赔偿金,各支付3000万令吉。
这意味大众银行一共需支付9000万令吉的赔偿金,并被三司谕令得支付占这笔款项2%的年利率,利息是从即日算起直至缴清赔偿金为止。
哈丝娜说,上诉庭当初裁定NFC和其他四造,无法证明因银行户头资料外泄而蒙受的实际损害,且为向银行索赔所列举的证据也不够,因此仅谕令大众银行象征性地支付1万令吉的赔偿金。
然而,她指出,法院三司认为上诉庭在此事上的判决有误,因为上诉人已经通过专家,把财务报告和经审计的公司账户资料呈堂,反观大众银行没通过银行文件、专家报告或任何证人,反驳或挑战上诉人呈堂的资料。


本来索赔5亿6000万
国家养牛公司、该公司主席拿督莫哈末沙烈、农业科学工业私人有限公司、国家肉畜企业私人有限公司及Real Food公司,是因公正党前署理主席拉菲兹于2012年3月7日召开的记者会,对外揭露他们的大众银行户头资料,而在当年5月22日入禀高庭,起诉该银行,索赔5亿6000万令吉。
根据诉状,起诉人指大众银行泄露户头资料,违反1989年银行及金融公司法令(BAFIA)和需为客户银行户头资料保密的责任,而拉菲兹曾在记者会,向媒体发布有关资料。
拉菲兹当时指控莫哈末沙烈和NFC,把本应用于执行养牛计划的7130万令吉政府贷款,存入大众银行的定期存款户头,为向银行借贷购置吉隆坡Eco City的8间公寓单位,而利用有关存款作为担保。
高庭于2019年,裁定大众银行没违反保密责任,但上诉庭三司于2023年8月30日,推翻高庭裁决,宣判起诉人上诉得直,改判大众银行违反保密责任。
然而,上诉庭三司当时一致裁定上诉人仅证明银行须负上法律责任,却无法证明蒙受损失,因此谕令大众银行仅需象征性地支付上诉人1万令吉的赔偿金。
大众银行随后很对上诉庭的裁决,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申请,而起诉人则针对赔偿金,向法院入禀反上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