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总检察署今日就上诉庭裁定民主联盟党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无罪释放判决提出上诉,并强调此为国家法律程序中的常见做法,并不反映对任何一方的偏见。
总检察署发文告指出,该署是在经过研究和考虑后,做出该决定。

“提出上诉是为了确保,上诉庭判决引起的法律课题能在联邦法院根据公平和透明原则进行审查,并做出最终裁决。”
上诉庭周三(26日)宣判赛沙迪上诉得直,全面推翻高庭于2023年11月9日裁定他被控4项涉及该党青年团112万令吉资金遭挪用的教唆他人犯下刑事失信罪、不诚实挪用资产及洗黑钱罪名成立的判决,改判他无罪释放。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末再迪为首的三司一致裁定,撤销赛沙迪被高庭判处上述4项罪名成立,需监禁7年、鞭笞2下和罚款1000万令吉的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