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日讯)34岁小学女教师被指性侵13岁少年,在车内搂抱、做出亲昵举动。事后,对方要求断绝联系,女教师还狂发18封电邮,昨天被控。
根据新加坡法庭网站的刑事案件入禀和管理系统,被告曾是受害人的小学教师,案发期间,受害人的年龄介于13到14岁。
为保护受害人,法官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被告共被控4项控状,包括性侵、性诱导、骚扰,以及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罪状。
根据控状,被告涉及在2019年2月20日到10月8日之间的某一天,在多层泊车场的一辆车内,对受害人做出多个猥亵举动,包括抱他、亲他、坐在他的腿上、磨蹭他的身体等。
被告也被指在2019年11月到12月之间,在车内性侵当时已是14岁的受害人。被告也被指在2019年期间性诱导受害人。另外,2023年10月到2024年3月之间,受害人提出断绝联系时,被告却对他狂发至少18封电邮,骚扰受害人。
被告面控后,并未表示是否有意认罪,指或将聘请律师,目前以3万元(约10万令吉)保释在外。
女教师去年 3月已遭停职。教育部回复《新明日报》询问时指出,被告自2024年3月已遭停职,目前不在任何学校任教。
发言人也说,教育部严厉看待职员的不当行为,并会对违反行为和纪律准则的职员,采取纪律处分。
根据刑事法典,性侵未成年者若罪成,被告可面对长达10年的监刑,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不超过5年的监刑,或是不超过1万元(3万3200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面对不超过7年的监刑,或是不超过2万元(6万6400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性诱导的罪行,可面对最长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骚扰罪,则可被判坐牢不超过12个月,或罚款不超过5000元(1万6618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