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3日讯)“七旬妇葬火海”案;警方深入调查后进一步揭露,此案涉及来自新加坡的大耳窿集团教唆纵火,21岁华裔跑腿男嫌犯将在刑事法典304B条文(误杀)等13项条文下被提控!
新任柔佛州总警长拉哈曼今日下午在柔佛州警察总部召开上任后的首场记者会,并揭露有关上个月在柔佛州昔加末县武吉仕砵(俗称“红牌新村”)开埠以来最严重火患的查案详情。
拉哈曼指出,警方及消拯局在初步调查后,发现案件涉及刑事成份,并成立专案小组,在经过近一周的搜证及情报工作后,在雪兰莪梳邦再也逮捕两名华裔男女嫌犯。

他说,落网嫌犯与大耳窿集团有关,并且受雇于一组来自新加坡的大耳窿集团。
他进一步披露,调查发现,女死者一名家庭成员涉向大耳窿借贷后欠债,而嫌犯在案发现场纵火时,并不知道屋内有什么人,并非是针对死者。
拉哈曼指出,男嫌犯明早将在昔加末推事庭及地庭被提控9项罪名,包括一项刑事法典304A条文(误杀),以及8项刑事法典436条文(蓄意纵火)。

另外,当局也将另择日在新山,进行另4项有关刑事法典507条文(刑事恐吓)的提控。
他说,至于19岁的女嫌犯已获得警方口头保释,转当案件证人。

出席记者会者包括柔佛州副总警长阿都拉迪夫,以及柔佛州刑事调查组主任胡传发高级助理总监。
或寻求狮城警方协助
针对此案的大耳窿来自新加坡,柔佛州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若有需要会向新加坡警方要求支援。
拉哈曼指出,根据警方调查,该大耳窿集团在互联网上借贷,没与借贷者见面,这也增加警方办案的难度。

他说,当借贷者无法偿还,大耳窿将把住家资料等交给嫌犯(跑腿)上门恐吓,初期是上门泼红漆或贴大字报,若欠债者如期还钱,就不会再遭恐吓,倘若无法还钱,就会继续被骚扰,包括丢掷汽油弹。
然而,他说,死者一家生前却没有受到大耳窿骚扰。
“根据警方调查,死者的家在被纵火前,并没有遭遇大耳窿上门恐吓骚扰,且女死者并非是借贷人,而是其他家庭成员借贷。”
他说,警方仍在彻查,若有需要,也将寻求新加坡警方的协助。

这起夺命火患于今年7月25日凌晨4时许,在昔加末县武吉仕砵(俗称“红牌新村”)法兰西邱路发生,造成73岁妇女陈亚玉葬身火海。
火患涉及4间半砖板屋,其中一间隔间为两户,总计5户民宅单位。
(本报吴振威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