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Maj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丹斯里阿布沙希因涉嫌挪用公司为隆布大道扩建工程(MEX II)发行伊斯兰债券筹措的资金,今日在地庭被控4项涉及3亿1312万4617令吉款项的刑事失信罪和13项洗黑钱罪,而其妻子潘斯里诺阿兹丽娜也被控一项洗黑钱罪。
除了夫妇俩,MEX II 私人有限公司的一名华裔前董事拿督叶伟良(译音)也因上述工程的资金遭挪用,而在地庭被控17项使用伪造文件的控罪,但3名被告都否认罪名。
其中,现年74岁的阿布沙希在聆听法庭通译员宣读的所有控状内容后,在法官苏扎娜面前,回应指他明白17项控状内容,但他不认罪。
根据4项刑事失信的控状内容,阿布沙希是被控于2016年5月3日至2019年10月21日期间,在吉隆坡武吉东姑的联昌银行分行,作为Maj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挪用他受委托掌管该公司总值3亿1312万4617令吉2仙的资金。
因此,他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刑事失信);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和不超过20年、鞭笞和罚款。
此外,他也被控13项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的洗黑钱控罪。
其中,10项控状是指他转移总值1亿1644万9536令吉12仙的非法活动收益,另3项控状则指他处置总值2280万2612令吉86仙的非法活动收益。
Maj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集团旗下的一家公司,即MEX大道私人有限公司(MESB)目前是隆布大道(MEX)的特许经营商。
MEX是目前衔接吉隆坡至布城的高速大道,该公司拟议落实的大道扩建工程,是建设从布城衔接至吉隆坡国际机场的路段。

以身体不适为由
阿布沙希获准
坐被告栏外轮椅
阿布沙希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在法庭通译员开始宣读控状前,以其当事人的身体情况不佳,无法久站为由,要求法官苏扎娜允许阿布沙希坐在被告栏外的轮椅上,聆听控状内容,获法官批准。
郑宝德接着向地庭,呈交其当事人的医药报告,而主控官拿督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表明控方不反对辩方的上述要求。
阿布沙希否认犯下他被控的17项罪行后,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向法官指出,由于其中13项洗黑钱控罪的非法活动收益,是与他被控挪用Maj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资金的4项刑事失信控罪一案有关,因此控方向地庭申请联审这2宗案件。

法官在辩方不反对下,批准控方的上述申请。
随后,阿末阿克兰说,若法官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88条文,批准被告保外候审,控方建议让阿布沙希以150万令吉的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保外,其护照也需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郑宝德表明辩方不反对控方的上述建议后,法官苏扎娜批准被告按上述保释条件保外,并择定此案将于11月3日过堂。
发行伊债券筹资案
反贪会查封资产达1.4亿
反贪会从5月尾起,在调查拥有“丹斯里”头衔的大道特许经营商持有人,涉嫌挪用该集团属下公司为隆布大道延长工程(MEX II)发行伊斯兰债券筹资的资金一案中,已查封的资产高达1亿4300万令吉。
上述资产包括14个共值450万令吉的个人户头、8个共值3300万令吉的公司户头、价值2450万令吉的豪华公寓和一片土地及9辆价值765万令吉的轿车。
反贪会也扣押总值2500万令吉的名表、300万令吉的手提包、600万令吉的珠宝和钻石、4匹价值40万令吉的马匹、300万令吉的酒品、1500万令吉的海外资产以及估计约2000万令吉涉及赌博活动的资产。
反贪会的初步调查显示,上述案件是于2016至2020年期间发生,在总值13亿5000万令吉的伊斯兰债券所得资金中,有2笔涉及经涉嫌虚假申报遭挪用的款项,分别是3亿6000万令吉及4亿1600令吉的款项。
反贪会的消息人士当时说,总值16亿7000万令吉的大道工程没被按时完成,反贪会的调查工作也聚焦于某方人士获1200万令吉贿金一事,这笔贿金相信是有关人士协助转移资金和将钱转回给嫌犯的“报酬”。
丹斯里豪宅密室
存武器及弹药
反贪会官员于6月12日,登门到阿布沙希位于吉隆坡南湖镇的住宅录取其口供时,曾在当天出动身穿防弹衣和配有枪支的“反贪污战术小队”(ACTS)成员全副武装到场,原因是怀疑他将武器收藏在家里的密室。
反贪会隔天发文告解释,反贪会在调查拥有“丹斯里”头衔的大道特许经营商持有人,涉嫌挪用原本应供隆布大道延长工程的资金一案中,接获情报指该名商人的家里设有一间密室,存放包括武器在内的贵重物品。
“反贪会在丹斯里家里发现一间密室,里面存放着武器和弹药,但由于这些武器是以涉案人员旗下保安公司的名字注册,因此没有扣押。”
文告指出,反贪会在拥有“丹斯里”头衔的商人住家展开搜查行动后,起获价值约300万令吉的84个手提袋、价值约100 万令吉的11枚名牌手表、价值约300万令吉的金条、金币和金像以及价值约 400 万令吉的钻石和珠宝。
反贪会也在搜查行动中,起获一套价值约15万令吉的名牌赌场设备。
阿布沙希及叶伟良
近期将再次被控
阿布沙希及叶伟良周一(8日)在吉隆坡法庭被控后,近期内将因涉嫌挪用隆布大道扩建工程(MEX II)大约3亿1400令吉的资金,而再次遭提控上庭,两人各将被加控7项和18项控罪。
反贪会发文告引述主控官阿末阿克兰指出,阿布沙希将被加控7项触犯与刑事法典第109条文同读的第403条文(不诚实挪用资产控罪),涉及的资产数额达1亿4500万令吉。
叶伟良则将被加控18项控罪,其中9项控罪是指他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8条文,另9项控罪则是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涉及3亿8700万令吉款项。
阿末阿克兰说,2名被告将在近期内,再次被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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