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6日讯)森美兰黄氏联宗会会所招牌被指不符合芙蓉市政厅标准规格,限令7天内拆下,会长拿督黄国强基于该会是民间社团,而非商业团体,扬言绝对会据理力争,坚持“Fight”(斗争)到底!
他强调,该会法律顾问已深入研究60年前向社团注册局申请的文件内容及章程规定,进一步鉴定和确认由社团注册局承认的章程,民间社团招牌并未被要求附上马来文的条件。
他直言,如果章程内容并未指明需附加马来文名,该会并不打算把招牌拆下来。
“与晏斗茶室接获罚单案例不同,黄氏联宗会接获的是芙蓉市政厅通知函,信函内容指本会的会所招牌不符合规格,抵触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82条文(干扰附近居民),被限令7天内把招牌拆下。”

黄国强说,近日内将召开特别会议,联合该会法律顾问与理事们共同商讨,深入研究向社团注册局章程是否涉及需附加马来文名的规章。
他认为,依照常理,民间社团不是商业团体,社团招牌的自由度会比较大,特别是团结政府作为鼓吹多元色彩社会的政府,对于各族“百花齐放”的接受度和包容度会更加大。
“像森黄氏联宗会这种民间的姓氏社团,与商业性质组织无关,不应遭受到与商业招牌的同等命运,我们的中英文字招牌自60多年前申请注册开始便沿用至今。”
他也说,如果地方政府坚持限令森黄氏联宗会附加马来文名,其后果将牵一发而动全身,届时,将有许多会馆将面临拆招牌的同样命运。
与当局协商 以妥善解决
芙蓉市议员黄健玮指出,作为市议员,他将协助森黄氏联宗会向芙市政厅要求撤销限令,而身为该会青年团团长,他也会与会长及联宗会同仁“并肩作战”,与当局协商,以取得最妥善的解决方案。
“目前正在通过不同的角度,包括从法律角度、社团注册局的角度以及社团章程的角度等,寻找最适当的解决方案,这是牵涉到原则问题,不能随便作出妥协。”
他认为,执法单位向来只是照章行事,不会圆融应变,可是很多事情不是一条直路走到底,举例说,开车不能左转,如果后面遇上救护车或警察车在执勤中,难道坚持不左转吗?
他也强调,森黄氏联宗会自注册以来便没有马来文名,当年进行注册便是英文名,并获得社团注册局的批准通过。
“加上黄氏联宗会是姓氏组织,可以是Pertubuhan Wong或Pertubuhan Ng,这极容易引起社会争议,上述种种已牵扯到法令事宜了。”
黄健玮指出,当局急欲去芜存菁,与时并进的出发点是好,但凡事不能操之过急,须知欲速则不达,没有任何事情是可一蹴而就,特别是改革和转型。
“下令拆招牌已触犯华社的忌讳,这是不可能的事,或者可以寻求双方同意且更适当的解决方案。”
他说,以芙蓉市议员身分而言,他将为各族捍卫要求双齐下,非商业团体允许沿用旧条例,让各族色彩和多元特质继续保存,保持百花齐放的面貌,具商业性质的招牌才采用新条例,避免城市失去多元色彩的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