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一名高级警官就两项未申报资产罪名,包括重达716.8克的数码黄金及总值8万令吉的加密货币,今日在地方法庭面控,并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释。
莫哈末沙里尔(41岁,副警监)先前在吉隆坡警察总部反伤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担任主任,因抵触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36(2)条文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不超过5年监禁及不超过10万令吉罚款。
根据第一及第二项控状,他被指于2024年3月30日接获反贪会一名拥有专员或更高职衔官员,依据反贪会法令第36(1)(a)条文发出的书面通知后,选择忽视或不遵守相关条款。
他在2024年6月28日在布城反贪会总部接受盘问。据称他未申报的资产包括存入款项至与他具有利益关系的Tahara Services公司名下2个银行户头。
他也无法交代资产来源,包括在大众金行(Public Gold)平台持有的716.8克数码黄金、透过Luno平台投资的8万令吉加密货币和在土著信托基金(ASB)户头中的3万9198令吉48仙款项。

此外,他孩子名下的ASB户头还有11万令吉,以及支付给艾芬伊斯兰银行(Affin Islamic)位于柔佛新山一处房产的6万8000令吉房贷。
法官罗斯里阿末随后批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金,外加护照交由法庭保管,并每月到反贪会报到条件保释;案子定于10月29日再过堂。
主控官为祖莱达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则是阿兹鲁祖基菲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