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0日讯)疑示爱被拒而持刀刺伤18岁少女背部,无业汉今日被控企图谋杀罪时认罪,被判监禁7年!
被告是现年25岁的莫哈末希达雅,今日在甲市爱极乐地庭法官罗哈杜阿克马面前,承认刺伤姐夫的妹妹。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10月20日下午4时05分左右,在冬牙峇株花园,使用一把刀子刺伤18岁的女子,抵触刑事法典307条文。
主控此案的菲克里占礼副检察司说,被告持刀刺伤受害者背部,有可能会导致对方死亡,希望法庭给予严惩。
被告在没代表律师下求情时说,他认识案中的受害者,也曾想要追求受害者,唯被对方拒绝。
法官宣判被告坐牢7年,刑期从被捕日,即10月21日算起。
(本报郑素瑾摄)
较早前,媒体曾报导,受害者在冬牙峇株某工厂担任操作员,事发时与21岁的嫂嫂共乘一辆摩哆,忽然感到背后刺痛,要求嫂嫂停下摩哆,未料在检查背部时,赫然发现腰部已流血,因而电召救护车把受害者送院接受治疗。
甲中央警区反伤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于当晚11时许,在冬牙峇株住家扣留嫌犯,充公一把长约27公分、疑是刺伤受害者的凶器。
受害者来自柔佛东甲,在事发前3个月到马六甲工作,并投靠住在公主海滩的哥哥,而此案被告是受害者嫂嫂的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