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5日综合电)美国上诉法院当地4日裁定,佛州可执行一项限制中国公民购买房地产与土地的法律,驳回此法违反联邦法律并歧视亚裔的主张。
亚特兰大的美国第11巡回上诉法院以2比1通过这项裁定,有可能鼓励其他州仿效采用类似的“外国人土地法”(alien land laws)。这类法律在一个世纪前相当普遍,但后来逐渐被废止。目前已有超过30州通过或提出限制外国人持有不动产的法案。
本案由美国总统特朗普任命的2位巡回法官勒克与拉哥亚(Barbara Lagoa)共同做出多数意见;由民主党前总统柯林顿(Bill Clinton)任命的法官威尔森(Charles Wilson)持反对意见。

第11巡回法院指出,以美国民权联盟(ACLU)为代表的4名中国公民,不具可就佛州2023年颁布的法律提起诉讼的法律地位,因为这项法律仅适用“居住于中国”的人,而这4人已在佛州居住多年。
法院也驳回另一项称要求中国公民向州政府登记名下房产的条文,与联邦外资投资法相互冲突,而且是出于对中国人及亚裔的种族偏见的指控。
法官勒克(Robert Luck)在判决书中指出,这是出于国家安全、个人安全、土地与粮食安全等考量,促成这项法律的制定。
有关法律禁止在中国居住且非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个人,在佛州购买任何房地产或土地。不过,持有非观光签证或已获庇护资格者,可购买一笔不超过两英亩、且距离任何军事设施至少约8公里的住宅用地。
佛州共和党籍州长德桑蒂斯(Ron DeSantis)2023年签署此法时表示,这将有助于保护美国人免受“中国共产党影响力”的渗透。2024年,第11巡回上诉法院的另一个合议庭暂时禁止佛州执行这项法律,等待上诉结果出炉。
文: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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