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5日讯)男子涉嫌贩毒和吸毒,今日在推事庭面对两项指控, 但他不承认吸毒罪名。
被告莫美兴(57岁,译音)在推事罗马里奥面前聆听宣读控状后,对第二项指控不认罪,但并未记录被告对第一项指控的答辩。
莫美兴被控于10月22日上午11时,在拉让花园6巷的一处住所贩运重达2055.85克冰毒(methamphetamine),被告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贩运毒品),可根据同一法令第39B(2)条文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以死刑,或终身监禁及至少15鞭笞。由于贩毒审理权限属于高庭,推事庭未有被告认罪与否纪录。
莫美兴也被控于上述日期傍晚6时,在双溪美拉警局服用安非他命(amphetamine)和冰毒。他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5(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最长两年。
服刑期满后,法庭可根据同一法令第38B条文,命令被告接受为期2年至3年的监督。
法庭未准予保释,被告继续被延扣候审,等待化学部门的报告,案件择定于明年2月6日过堂。
本案主控官为莫哈慕哈山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则是罗斯里加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