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更新指南,自11月1日起,只要网红在社交平台上分享投资建议、理财规划、资本市场产品等内容,都必须持有执照,否则最高可面对100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10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指南,财经网红被视为自愿广告商,除非获得证监会发出的执照,否则禁止推广资本市场产品及相关服务,包括财务规划。
近年来,许多声称快速达到财务自由的视频,传播率往往比专业有执照的专家更广泛,甚至会影响国人的理财观念。
这些所谓的财经网红把复杂的金融课题变成热门视频,长期在社媒提供理财技巧、投资意见和“致富秘诀”,然而他们却不像有执照的专业人士般受约束。
随着财经网红的影响力日益增加,资本市场产品与相关服务广告的新指南,已于11月1日生效。
大马财务规划理事会国际发展委员会主席安努亚接受“马来邮报”访问时说,许多所谓的“金融导师”在实施指南前,向消费者分享的资讯可能未经证实或不可靠。
“分享个人理财资讯不是开玩笑,它可能让一个人变得更好,也可能让人跌入谷底,甚至毁掉他们的财富。”

他说,这正是为何监管机构如证监会所采取的措施,例如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下发出的持牌要求是这么重要,以确保散播有害理财建议的人受到法律制裁。
安努亚补充,虽然消费者可自由选择要关注的内容,但在采纳任何理财建议之前,务必核实财经网红是否获得证监会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