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郎半夜当街被掳  20分钟内 遭强暴3次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女郎半夜当街被掳  20分钟内 遭强暴3次

■被告涉嫌在马丁路首次强暴受害者。
■被告涉嫌在马丁路首次强暴受害者。

24岁中国女郎三更半夜走在大街上,当街遭26岁男子拦截和强暴,男子涉嫌在20分钟内三度霸王硬上弓!



新加坡《联合晚报》报导,这起强奸案发生在2013年2月9日凌晨3时15分至3时35分之间,地点在靠近罗拨申码头的马丁路一带。

男子林俊明(译音)面对8项控状,其中3项控状指他在事发时间内,每隔10分钟在路边的3个不同地点,强暴受害女子。

这3个地点在同一路段,距离约200公尺。



■被告涉嫌在里峇峇利弄,第3次强奸受害者。
■被告涉嫌在里峇峇利弄,第3次强奸受害者。

被告涉嫌先在马丁路的Watermark公寓前强暴女子,接着在100号罗拨申码头前二度霸王硬上弓,最后在里峇峇利弄第3次侵犯女子。

受害人来自中国,案发时持工作准证到新加坡从事表演工作。

被告也面对3项性侵罪和一项非礼罪,指他用手指性侵女子、与她口交,以及骑在她身上,强行捉住和亲吻她的胸部。

另外,被告也被控拥有色情片的罪名。

被告是一名无业汉,目前30岁的他不认罪,案件周二早在高庭开审,被告辩称,不记得自己当晚做过什么。

受害人在庭上讲述自己在大街上,遭被告拦截和强暴的过程。为保护受害人,法官谕令清堂,让受害人闭门供证。

控方也将传召本案的目击者供证。根据控方的开庭陈词,案发时,一名女公众目睹一名华族男子骑在受害人身上,后者一直在哭,她见状后马上报警。

控方掌握了一系列证据,包括在第一个强暴地点的草丛边,找到受害人的内裤。控方指出,内裤上有一条长达23.5公分的裂缝。

■被告在100号罗拨申码头前第2度对受害者霸王硬上弓。
■被告在100号罗拨申码头前第2度对受害者霸王硬上弓。

其他证据包括:
受害人的胸罩上有被告的DNA;
被告的底裤、上衣、牛仔裤有受害人的血迹;
受害人的裙子有自己的血迹;
受害人与被告的衣服有泥土痕迹。

资料来源:新加坡《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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