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業者匯入戶頭 前局長不認19收賄罪

(關丹24日訊)慕阿占沙陸路交通局局長被控19項收賄罪,涉及款項為1萬2300令吉;他不認罪,法庭允許他以2萬1000令吉保外候審。

目前已離職的被告阿茲哈阿末(51歲),出任局長職時屬于N32級別公務員,他被控每月收取來自慕阿占沙一帶的羅厘運輸業者的賄款。

被告今日被控上關丹地庭,在19項控狀中,7項控狀指他于2012年2月至12月間,收取同一名巫裔男子通過匯入其銀行戶頭的5600令吉。

另4項控狀指被告于2012年7月至10月間,收取同一名華裔男子通過匯入其銀行戶頭所給予的1400令吉。

另3項控狀指被告于2012年7月至10月間,收取同一名巫裔男子通過匯入其銀行戶頭給予的1800令吉。

剩余5項控狀指他于2015年7月至9月間,分別收取同一名印裔男子(兩項控狀)、一華裔男子的2400及1000令吉賄款,及另一名華裔男子的100令吉。該3人皆把款項匯入被告的銀行戶頭。

負擔重減保釋金

被告觸犯刑事法典第165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兩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承審法官為哈比芭,並由反貪污委員會的莎菲娜茲副檢察官主控。

莎菲娜茲建議法庭允許被告以2萬8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擔保下保外,被告求情指目前失業,並指自己患有糖尿病,明年1月還需入院動腳部手術,加上需負擔6人的生活費,懇請法庭降低保釋金。

哈比芭較后允許被告以2萬1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擔保下保外。

此案訂于下月22日過堂,讓被告委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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