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难受? 日本长寿社会的悲哀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长寿=难受? 日本长寿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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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神奈川县川崎市惊传安老院凶杀案,23岁男看护今井隼人涉嫌把3名老人推下阳台摔死,今井日前被警方逮捕,这则新闻震撼日本社会之际,也凸显这个高龄社会的现实难题。

案件发生在2014年11月至12月期间,安老院“S Amille川崎幸町”3名老人先后被发现坠楼死亡,由于阳台栏杆高120公分,常识推理很难相信老人会攀越阳台自杀,经警方深入调查,周一(15日)以杀人罪逮捕今井,他承认把3人从阳台推下,并供称自己常上夜班而感到烦躁,工作有压力,且老人难服侍。

英国广播公司(BBC)指出,此案令日本社会再次关注虐待老人案,曾有家属公开录影片,可看到安老院的老人被喝斥、施暴,被绑住手脚、断绝饮食等惨状。但安老院也有一肚子苦水,因看护收入低、体力劳动大、工作忙且不定时等,令年轻人不愿入行,人手不足和看护流动性大是许多安老院的常态。



看护高桥美惠告诉BBC中文网记者:“我做护理差不多10年,被送进安老院的老人,通常不是已痴呆,就是不能起床,我们本来已经很忙很累,但很多老人还会打人,你大概不能想像那样看起来弱不禁风的老人打人非常痛,所以有时不得不固定他们的手脚,帮他们换纸尿裤或喂饭等,当然做完要做的事,我们就会恢复他们行动自由,可是家属拍到这种影像就扬言控告,所以我们(看护)几乎每天都在想要不要辞职或换工作,没有足够耐心和爱心的人真的做不下去”。

由于安老院人手严重不足,迫使员工常得超时工作。有业者向《产经新闻》表示,“因为高龄化社会的关系,虽然安老院不断增加,但不管哪间都是人手不足;只要有人来求职,几乎都是来者不拒,被雇用的员工,并非全都具有当看护的素质。”

日本的安老院历史从1895年东京设立收留高龄妇女的养老院开始,1932年正式成立《救护法》、1950年通过《生活保护法》、1963年再通过《老人福祉法》规定养老设施条件。

安老院大致分公立、私立两大类,公立安老院由各地政府经营,一般是根据65岁以上老人的身心状况,分“老人日服务中心”、“老人短期入所设施”、“养护老人之家”、“特别养护老人之家”等级。收费根据当地物价不同和需要护理程度、收入、财产状况等享受福利的级别不等,整体来说比私立便宜。以北海道札幌市的“特别养护老人之家”为例,不含医药费、纸尿裤等日用品、财产管理费支出,月费从6万日圆至14万日圆不等。

私立养老院收费是依据地点、设备、常驻医生等条件,收费标准更难概论。东京常见价码是首期入住费2000万日圆,每月再缴约30万日圆。

住公立安老院需要符合一些条件,例如户籍在当地、收入低于标准值等,即便符合资格,也有上百人等著排队,许多老人只能住私立安老院。

日本内阁府去年发表《高龄社会白皮书》,去年日本人口1.27亿人,65岁以上占26%,其中75岁以上又占12.5%。老人家庭多,经济上负担不起私立养老院的也不少。而日本人男女平均寿命去年都超过80岁,是世界最长寿国家,年轻人负担不起高龄社会苦恼。

日本每年报告国人长寿的新闻时,播报者和听众表现都是哀大于喜,而川崎安老院案令舆论哗然之际,更不乏“非逼不得已,别进安老院”的结论。

资料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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