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壽=難受? 日本長壽社會的悲哀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長壽=難受? 日本長壽社會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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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神奈川縣川崎市驚傳安老院兇殺案,23歲男看護今井隼人涉嫌把3名老人推下陽台摔死,今井日前被警方逮捕,這則新聞震撼日本社會之際,也凸顯這個高齡社會的現實難題。

案件發生在2014年11月至12月期間,安老院“S Amille川崎幸町”3名老人先後被發現墜樓死亡,由於陽台欄杆高120公分,常識推理很難相信老人會攀越陽台自殺,經警方深入調查,周一(15日)以殺人罪逮捕今井,他承認把3人從陽台推下,並供稱自己常上夜班而感到煩躁,工作有壓力,且老人難服侍。

英國廣播公司(BBC)指出,此案令日本社會再次關注虐待老人案,曾有家屬公開錄影片,可看到安老院的老人被喝斥、施暴,被綁住手腳、斷絕飲食等慘狀。但安老院也有一肚子苦水,因看護收入低、體力勞動大、工作忙且不定時等,令年輕人不願入行,人手不足和看護流動性大是許多安老院的常態。



看護高橋美惠告訴BBC中文網記者:“我做護理差不多10年,被送進安老院的老人,通常不是已癡呆,就是不能起床,我們本來已經很忙很累,但很多老人還會打人,你大概不能想像那樣看起來弱不禁風的老人打人非常痛,所以有時不得不固定他們的手腳,幫他們換紙尿褲或餵飯等,當然做完要做的事,我們就會恢復他們行動自由,可是家屬拍到這種影像就揚言控告,所以我們(看護)幾乎每天都在想要不要辭職或換工作,沒有足夠耐心和愛心的人真的做不下去”。

由於安老院人手嚴重不足,迫使員工常得超時工作。有業者向《產經新聞》表示,“因為高齡化社會的關係,雖然安老院不斷增加,但不管哪間都是人手不足;只要有人來求職,幾乎都是來者不拒,被雇用的員工,並非全都具有當看護的素質。”

日本的安老院歷史從1895年東京設立收留高齡婦女的養老院開始,1932年正式成立《救護法》、1950年通過《生活保護法》、1963年再通過《老人福祉法》規定養老設施條件。

安老院大致分公立、私立兩大類,公立安老院由各地政府經營,一般是根據65歲以上老人的身心狀況,分“老人日服務中心”、“老人短期入所設施”、“養護老人之家”、“特別養護老人之家”等級。收費根據當地物價不同和需要護理程度、收入、財產狀況等享受福利的級別不等,整體來說比私立便宜。以北海道札幌市的“特別養護老人之家”為例,不含醫藥費、紙尿褲等日用品、財產管理費支出,月費從6萬日圓至14萬日圓不等。

私立養老院收費是依據地點、設備、常駐醫生等條件,收費標準更難概論。東京常見價碼是首期入住費2000萬日圓,每月再繳約30萬日圓。

住公立安老院需要符合一些條件,例如戶籍在當地、收入低於標準值等,即便符合資格,也有上百人等著排隊,許多老人只能住私立安老院。

日本內閣府去年發表《高齡社會白皮書》,去年日本人口1.27億人,65歲以上佔26%,其中75歲以上又佔12.5%。老人家庭多,經濟上負擔不起私立養老院的也不少。而日本人男女平均壽命去年都超過80歲,是世界最長壽國家,年輕人負擔不起高齡社會苦惱。

日本每年報告國人長壽的新聞時,播報者和聽眾表現都是哀大於喜,而川崎安老院案令輿論嘩然之際,更不乏“非逼不得已,別進安老院”的結論。

資料來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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