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3非國語組別獎項 入圍作品納入最佳影片

獨家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11日訊)隨著大馬電影發展局不以語文區分組別,增設“最佳影片獎”,當局也取消3個非國語組別獎項,即最佳電影(非國語)、最佳導演(非國語)和最佳編劇(非國語)。

換句話說,原本入圍這3項賽組的中文及淡米爾文電影作品,自動納入沒有語文區分的最佳影片、最佳導演及最佳編劇賽組,與每組各別已有5部入圍馬來電影角逐榮譽。

據《中國報》瞭解,國內電影製作公司今早已接獲大馬電影發展局電郵通知,指最佳影片獎沒語文區分,供各類電影公開參與。

增設最佳影片

“最佳國語電影共有5部國語電影作品入圍。最佳電影(非國語)、最佳導演(非國語)和最佳編劇(非國語)已被取消。”

“3個被取消獎項,原本入圍電影作品自動納入不再有語文區分的最佳影片、最佳導演及最佳編劇賽組,其他賽項則保持不變。”

之前入圍最佳編劇(非國語)、最佳電影(非國語)、最佳導演(非國語),分別有:《Ola-Bola》、《Jagat》、《我來自紐約》、《四個愚夫之金玉滿堂》及《Maravan》,即3部中文電影和2部淡米爾文電影。

第28屆大馬電影節風波因設有“國語”和“非國語”電影獎項,深受好評的《Ola Bola》和《Jagat》無法角逐最佳大馬電影,引起爭議。

通訊及多媒體部長拿督斯里莫哈末沙禮賽益克叻與大馬電影發展局總監拿督卡米爾討論,決定增設最佳影片獎,公開給各類電影參加,不再以國語或非國語區分。

《Ola-Bola》沒法角逐最佳國語影片

馬來西亞華人演藝人公會副總會長葉嘯說,基本上,最新變動跟之前賽項分別不大,深具爭議性的《Ola-Bola》依然沒有辦法參加“最佳國語影片”。

他說,之前因為有人爭議,為何《Ola-Bola》不能參選最佳大馬電影獎,只能參加非國語最佳電影,如今當局只是稍作調整,《Ola-Bala》可入圍角逐最佳大馬影片獎,但還是不能參與當局增設的最佳國語影片獎。

他認為,其實當局以語文區分獎項,並不代表貶低中文電影,中文電影也不等于是次等地位,畢竟大馬電影節創辦早期,中文電影未蓬勃,顧名思義就只有馬來電影參加,直至2011年開始才有中文電影,當局增設最佳非國語電影,這也顯示看到中文電影的存在。

《我來自紐約》共入圍9項大獎,包括最佳電影、最佳新導演、最佳導演、最佳編劇、最佳原創故事、最佳童星、最佳造型、最佳美術及最佳剪輯。

《Ola Bola》入圍的獎項包括最佳童星、最佳新女演員、最佳新男演員、最佳男配角、最佳原創劇本、最佳原創主題曲、最佳原創音樂、最佳視覺效果、最佳剪輯、最佳服裝設計及最佳美術指導、最佳導演、最佳電影及最佳編劇。

至于《四個愚夫之金玉滿堂》也獲4項提名,即最佳美術指導獎、最佳編劇、最佳導演和最佳電影。

小華:得獎機會相對少了

《四個愚夫之金玉滿堂》中文電影導演小華說,因為參選電影作品多了,相信他本身電影得獎的機會相對少了。

他舉例,原本的最佳導演(非國語)賽項,包括他的電影內在,入圍作品只有5部電影,迄今被歸納入不分語文的最佳導演賽項,多了其他5部馬來電影的競爭,共有10部電影作品要競爭,出線機會相應就減少。

不過,他說,有的人拍電影是為藝術,有的人則是商業出發,他坦言自己拍電影是商業為出發,所以得獎與否是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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