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醉駕撞死人華裔少女 從警局押往法庭延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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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腳15日訊)“少女疑醉駕撞死人”案的19歲華裔少女,今午被警方押抵大山腳法庭辦理延扣手續,獲推事批准延扣4天助查。
身穿紫色扣留服的少女,于今午1時53分,被兩名女警一左一右地押抵法庭,其左手被手銬扣住。
據觀察,少女眼神呆滯,左側額頭包著紗布,右手也有包紮,全程沒有躲避攝影鏡頭。
疑是少女親屬的一男一女現身法庭,要求警員代為把物品交給少女,但被警員拒絕。
推事戴安納寧拉批准警方延扣少女4天,直至本月18日。
而少女的親屬今午也現身法庭,要求警員代為把物品交給少女,但被警員拒絕。
檳城威中警區主任聶羅斯助理總監早前透露,警方目前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41(1)條文,即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調查此案。
此外,警方也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44(1)條文,即在酒精或毒品影響的情況下駕駛,導致無法控制交通工具的罪名查案。
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過3年監禁,但不超過10年監禁,或罰款不少過8000令吉,但不超過2萬令吉,同時駕駛執照將被吊銷5年。
少女沒刑事前科
警方向友人錄供
聶羅斯指出,少女沒有刑事前科,但警方會向她的朋友錄口供,以了解更多詳情,並盡快于本週內完成調查程序,以提控少女。
他說,警方接獲7宗關于此案的車禍投報,並有4名公眾目擊意外發生,警方已完成所有錄供工作。
“少女無業,其父親經營修車廠,母親任職女書記,少女在家中排行第二。”
另外,聶羅斯提到,根據Alza轎車司機的口供,該司機目睹少女的轎車,在靠近收費站處突然U轉。
“至于車速,從網上視頻,足見少女駕車時的速度之快。”
攝影:羅健傑
攝影:劉峻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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