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訊)自落實2017年齋戒月統制品價格后,國內貿易、合作社與消費部執法人員已經在全國雜貨和批發商,展開2673次檢查行動,至今有2名商人被罰款100令吉。
該部執法主任拿督羅斯蘭指出,該2名商人因沒有在統制品上放置粉紅色標籤,以區分統制品和非統制品,而被罰款100令吉。
他指出,這兩名商人分別來自檳城和森美蘭,兩名商人總值133令吉50仙的商品也被充公。
確保物價受控制
“整體上,我很滿意商人都遵循齋戒月統制品價格,這是我們第一次落實。”
他今日在布城一家商場巡視后,在記者會上,這么指出。
羅斯蘭說,在這為期10天的齋戒月統制品價格有效期,執法人員會繼續展開監督和檢查工作,以確保所有物品價格受到控制。
“有效期過了之后,我們仍會繼續監督。”
他指出,若有人不遵照統制品價格,當局會採取嚴厲行動對付。
他透露,若有商人以高出頂價的價格出售統制品,可被法庭罰款10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