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眼短片未製成光碟 案件728過堂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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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眼短片未製成光碟 案件728過堂

    律師向媒體出示所接獲的44份文件清單。
    律師向媒體出示所接獲的44份文件清單。

    (加影16日訊)原定在莎阿南高庭過堂的“兩外籍女子被控謀殺金正男”案,今日移師至加影女子監獄進行,控方移交44份文件給辯方,案訂7月28日回到莎阿南高庭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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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被告之一西蒂艾莎代表律師魏順成指出,上述文件包括驗屍報告、化學報告及口供書等,惟控方未提供閉路電視短片,因未製成光碟 。

    冀速提供完整資料

    “我很失望,之前已向控方要求我們所需閉路電視片段的詳情,如日期、時間及地點,但當局一直說需要調查,直到今天說未製成光碟,我不明白為何這麼慢。”

    他今日在加影女子監獄外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根據驗屍報告,金正男是死於VX神經毒劑,律師團將把相關報告,交給國外專家研究及給予意見。


    “我們會把報告交給丹麥專家研究。”

    至於專家最後會否成為辯方證人,魏順成指未深入討論,但專家非常願意協助。

    詢及會否向總檢察署提呈陳述書要求修改控狀,他說,會在適當時候提交,但目前最為關注的,是已返回朝鮮的主嫌李智有。

    他說,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曾透露,李智有是4名送返朝鮮嫌犯中的其中一名,而這已影響辯方的辯護工作。

    此外,他希望當局盡快提供完整資料,讓律師團準備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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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庭助理主簿官納斯魯丁今日隨同雙方律師到監獄進行過堂,而越南及印尼駐馬大使館也派員出席此次過堂。

    此案將交由法官拿督阿茲米聽審。

    西蒂艾莎和段氏向被控與另4名在逃嫌犯,于今年2月13日早上約9時,在第2吉隆坡國際機場出境處,謀殺名為金哲的朝鮮籍男子,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並在第34條文下同讀,罪成唯一刑法是死刑。

    部分重要證據在越南

    另一名女被告段氏向代表律師鄭寶德指出,從其當事人被提控那天起,他們已經開始尋找證人,但有部分重要證據還在越南,他們會竭盡所能獲得這些證據。

    詢及在越南的是哪一類證據,他指目前不方便透露,因證據要在辯護時使用。

    他續說,估計最快會在一或兩個月後開始審訊。

    鄭寶德指出,這次過堂非常順利,代表律師也有機會與當事人溝通,向當事人講解案件進展。

    “兩名被告看起來很好,也沒有做出任何投訴。”

    提及段氏向有否交代一些話語給父母或越南駐馬大使館官員,他指沒有。

    他指出,相信下個月過堂會獲得更多文件,以及相關閉路電視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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