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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曼谷可賺外快 舉報垃圾蟲 罰金分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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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行道上騎摩哆也是一項不良行為。
在人行道上騎摩哆也是一項不良行為。

泰國曼谷市政府週二(15日)公佈,凡是舉報向河渠扔垃圾、在人行道上騎摩哆等不良行為,舉報者均可獲得罰款的一半作為獎勵,最高罰款額度為每人1萬銖(約1290令吉);如果被舉報者不立即繳納罰款,則將面臨查封財產。

曼谷市政府副市長安暖警中將週二在曼谷市府辦公大樓公佈,根據1992年國家秩序與維持衛生法的規定內容,曼谷市長阿沙雲警上將已經於今年7月20日簽署一份文件,文件列明向不良行為舉報者分享罰款的原則、方法與條件規章制度。

安暖警中將指,不良行為包括在人行道騎摩哆、在河渠扔垃圾、在公共場所扔垃圾、攤販亂擺攤等。

安暖警中將表示,如果民眾看到上述不良行為,都可以通過多種渠道進行舉報,包括撥打市政警察辦事處熱線0 2465 6644、寄信至市政警察辦事處以及發送郵件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舉報內容須包括確鑿證據,例如可以證明當事人不良行為的照片或視頻,明確提供當事人車牌號、具體時間、地點以及違法個人等信息。


至於與舉報者分享的一半罰款,則可在被舉報者繳納罰款之後領取。

如果被舉報者在當天繳納罰款,舉報者則有可能在當天拿到獎勵;如果被舉報者在日後才繳納罰款,相關單位則會通過郵寄的方式向舉報者通知處理情況和結果,並通知領取獎勵。

曼谷副市長還指出,該政策是曼谷市政府整頓不良行為、維護城市整潔衛生與安全政策的措施之一;至於舉報者的個人身份信息,相關單位會加以保密。

依1992年國家秩序與維持衛生法規定的罰款標準,標準區間為100銖至1萬銖(約12令吉至1290令吉)。

對於可能會有民眾在路邊、河渠旁蹲點以等待抓錯的行為,曼谷市政府對此表示並不反對。

曼谷市政府副市長安暖警中將週二在曼谷市府辦公大樓公佈新政策。
曼谷市政府副市長安暖警中將週二在曼谷市府辦公大樓公佈新政策。

圖/泰國世界日報
文/泰國世界日報、泰國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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