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討論:宗聯委決定不再糾纏于法定地位,喊話要跟檳州政府買回愛情巷50號產業,州政府“賣還是不賣”?
同一時間,公正黨本南地區州議員諾麗拉,面對選民投訴選區內雙溪里武村的炭末廠非法運作,甚至指有村民因此患癌,那她該“報還是不報”?
第一個案的賣與不賣之間,仍存在商榷空間,也涉及法與情的角力;然而,第二個案顯然不存在否定的空間。
諾麗拉身為當地州議員,為履行代議士責任和捍衛村民利益,她不得不報。
不過她否認投報反貪會,稱只是在州議會多次挑起有關非法工廠運作及村民的訴求而已,包括在2015年的州議會提呈動議,要求對有關工廠執行建築物133法令及其它相關指南,但遭到拒絕。
今年州議會她繼續追問最新進展,獲得的回答僅是帶上法庭,但她查知業者只是被罰款,有關工廠還是繼續運作。
但她曾將上述意外事件的短片及報告,交給有關單位,要求嚴厲執法,社委會也把一些村民患上慢性疾病的名單,交給衛生局以調查原因。
結果她一切的動作被視作“累街坊”,牽連檳州行政議員彭文寶被反貪會逮捕助查,而受千夫所指。
她履行職責沒有錯,但作為希盟檳州政府一員的她實在太“可愛”,公然感謝反貪會。要知道,一些話心裡知道就好,宣之于口就討人厭。
她之前在面子書貼文,質問檳州30公里的輕快鐵系統,為何比51公里的捷運系統還貴,結果被檳州行政議員曹觀友“打臉”。
要是她繼續再可愛下去,注定是累藍眼剋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