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抵觸和平集會法令 張健仁陳國彬表罪不成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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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控抵觸和平集會法令 張健仁陳國彬表罪不成立

    張健仁(右起),陳國彬,哥賓星,張守江伉儷,楊薇諱等人手牽手高舉慶祝勝利。
    張健仁(右起),陳國彬,哥賓星,張守江伉儷,楊薇諱等人手牽手高舉慶祝勝利。

    (古晉14日訊)行動黨古晉區國會議員張健仁及實旦賓區國會議員陳國彬,在兩年前出席淨選盟4.0集會,被控違反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古晉地庭今日宣判兩人表面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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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健仁也是哥打聖淘沙區州議員,他和陳國彬是被控在2015年8月29日,參與在古晉宋慶海小販中心廣場淨選盟4.0集會時,進行非法街頭遊行,牴觸有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4(1)(c)條文。

    在有關條文,若是罪名成立,可被罰款最高達1萬令吉;而若被判罰款超過2000令吉,2人將喪失擔任議員資格,以及今后5年不得參與國或州競選。

    承審法官斯迪立提克斯今日宣判時指出,控方提不出有力的證據,指張健仁及陳國彬當時參與非法街頭遊行,而且他們參與的淨選盟4.0集會,已獲砂政府批准。

    根據證人提供有力的證據,當時張健仁及陳國彬是將車輛停泊在附近某著名酒店處,步行到上述地點參與合法集會,因此宣判兩人的表面罪名不能成立。


    兩名議員的主要辯護律師張守江在法庭宣判后在庭外指出,法官對此案公正的判決,張健仁及陳國彬保住議員的資格;他相信控方在理虧下,不會對此案提出上訴。

    他也說,由于過去沒有相同的案例,因此法官今日的判決是具有意義和標誌性的。

    張健仁及陳國彬的律師團,首席律師是哥賓星,另外的成員有張守江、黃慶偉、陳其興及陳文達。


    (本報陳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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