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訊)財政部副部長拿督李志亮指出,去年網絡犯罪活動使國家損失1億7930萬令吉。
他說,網絡犯罪對國家經濟帶來嚴重威脅,目前我國的互聯網用戶超過2100萬人,社交媒體活躍用戶高達1800萬人。雖然這給國家帶來了巨大的社會和經濟效益,但也預示網絡犯罪增加的趨勢。
他說,網絡犯罪屬于金融罪案,在大馬有日益嚴重的趨勢,尤其是偽造支票、銀行提款卡(ATM)和信用卡欺詐案例,更有增加的趨勢。
李志亮今日在BAE“商業防務論壇:金融犯罪前線”發表演詞時指出,失信罪案在近年來也顯著增加,統計顯示,2015年共2613宗,2016年增加至3165宗,2017年1月至8月達到1906宗。
“儘管警方通過各管道提高公眾對金融罪案的防範意識,但失信罪案仍在增加。”
李志亮說,身分盜竊、駭客和電子欺詐,增加了金融犯罪的複雜性。
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透露,去年網絡犯罪造成全球經濟損失超過4000億美元(約1兆6000億令吉),另一項研究預測,到2019年,損失將達2兆1000億美元(約8兆4000億令吉),比去年增加近5倍。
去年9案件涉及者被控
李志亮指出,政府關注洗黑錢犯罪活動,2016年共調查92宗洗黑錢和7宗融資恐怖主義案件,並且充公了6300萬令吉,共有9宗案件的涉及者被控上法庭。
他說,2015年,當局充公了1億2900萬令吉,22宗案件涉及者被控上庭。
李志亮指出,預料今年將有更多黑錢被政府充公和更多人被控上法庭。
他說,洗黑錢和其他金融犯罪,並沒有特定的性別、年齡、教育背景和收入多寡。
“科技變革也影響金融犯罪的手法,金融犯罪影響國家和每一名國人。 ”
製藥公司前董事
首個被控洗黑錢
李志亮說,國內第一起被控洗黑錢案件,是Safire制藥私人有限公司前董事哈米娜,她在2001年反洗黑錢法令下,被控于2003年6月期間,獲得4130萬令吉的非法收益。
“被告8項洗黑錢罪及10項教唆罪成,被判處38年徒刑,罰款639萬令吉。”
他說,2015年,首宗涉及融資恐怖主義的人士被控上吉隆坡高庭,兩名被告分別是羅海米和莫哈末弗茲,因為向恐怖主義集團提供財政支持的行為,被判處坐牢16年。
他指出,2016年,大馬反貪會以援引反洗黑錢法令調查沙巴水務局正副局長,並取回1億1400萬令吉資產,包括5370萬令吉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