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四男性侵2台妹 全部緩刑
(新加坡6日訊)被控性侵2名台灣女子的4名獅城男子,今早被判監不超過2年,且都獲至少4年的緩刑。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被告劉偉城、王琨駿、陳俊穎及林煒軒,都是23歲,因去年12月11日在台北出租公寓性侵兩台灣女大生,于今年3月16日被控以“趁機性交猥褻”罪。
士林地方法院今早判決劉偉城被判監1年11個月,緩刑5年;王琨駿判監1年10個月,緩刑5年;陳俊穎判監1年9個月,緩刑4年;林煒軒則判監1年8個月;緩刑4年。4人在緩刑期間都得支付保護管束。
劉偉城與王琨駿皆是南大生。劉偉城去年在高雄某大學進行交換,案發前到台北與3名被告(包括王琨駿)會合游台。
法庭文件顯示,去年12月10日劉偉城在夜店認識其中一名女郎“A女郎”,並交換Line聯絡。
劉偉城隔天晚上約A女郎到台北市大同區一所出租公寓。女郎帶著另一名女友人“B女郎”于當天晚上11時赴約,6人開始邊飲酒邊玩骰子遊戲。
女方願意原諒4人
12日凌晨,兩女皆不勝酒力躺在沙發上休息,王琨駿見狀將A女郎攙扶入房,親吻還脫光她衣物性侵。
隨后劉偉城和陳俊穎被指相繼施暴,后者更與對方肛交。之后王琨駿及劉偉城又再次性侵A女郎。A女郎5度遭性侵。
期間A女郎有嘗試掙扎,並說“不”但不得要領,最后為力保女友人而以英語忍辱求說:“你們可以性侵我,但別傷害我朋友”。
B女郎則被帶到二樓一間房性侵,她雖然抗拒也制止不果。兩女隔天報警,4被告拖著行李在西門町捷運站被逮捕。
裁決出爐后,在網上引起熱議,有者不解為何4被告能獲緩刑。法官指4名被告已和2名女郎達成和解,女方也願意原諒4人,因此判4人接受緩刑,不過仍維持限制出境。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