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昭光:制度化「增減」華小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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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昭光:制度化「增減」華小

    由于制度化增建華小,是華社及行動黨的訴求,“華小一間不能少”因此成為有效的催票悲情牌。若真有制度化增建華小的大未來,華小要多少就有多少,即使一口氣關閉全國微小,華小總數還是會基于“制度化增建政策”而倍增,理應華小一間也不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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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中萊稱政府增建10所新華小是馬華的突破,馬華也將確保以制度化方式增建華小。若制度化增建華小的理念真能實踐,並成了標準作業程式及常態,即使增建100所新華小也沒了糖果味,微型華小即使少了一間又一間,也沒有悲情的催票剩餘價值了。

    2010年的詩巫國席補選,林吉祥以黃和聯的5個子女全都在國內就學引以為榮,並就此質問人聯黨候選人劉會耀,為何對本身的學校制度沒有信心,而將本身的子女送往國際學校或外國就讀?林吉祥也不忘強調“我也不怪劉會耀將子女送入國際學校,因為所有父母都希望子女獲得最好的教育。”

    行動黨可有“以身作則”?

    那些一樣把子孫送往國際學校或外國就讀的在野黨領袖,是否也對本身的學校制度沒有信心?儘管八打靈及峇株巴轄有很多華小,卻把兒孫送去讀八打靈拉沙爾英文小學及峇株巴轄蒙特堡英文小學的政客,是否也對本身的學校制度沒有信心?一方面捨棄本身“沒有信心”的華小,華中及獨中,將本身的子女送往外國就讀,轉頭又高喊“華小一間都不能少”,皆在應酬那些“不希望子女獲得最好的教育”的父母?


    朝野政黨應在其教育政綱明確詮釋“制度化”的定義,避免留下灰區讓執行者擅自以其單元主義思維加以詮釋,例如,制度化增建華小的前提須遵守鉗制華小發展的單元化國家教育政策,政府規劃的學校保留地繼續只准用來建國中國小等,“制度化增建華小”就難免被利用為單元教育政策的化妝品。

    行動黨促請國陣全面落實《學校規劃指南》主張的新社區制度化增建學校的方案,即在擁有3000至7500人,或420至1050名小學生的鄰里地區須設一所5至10英畝的小學。這是國陣不可能的任務,但希盟敢承諾全面落實《學校規劃指南》所主張的建校程式嗎?

    《學校規劃指南》是中央制定的,規劃及保留校地(註明供任何源流小學建校)卻是州政府的權利,熱愛華小的檳雪政府,是否已經在新社區保留了無數符合指南規定“每畝校地最多容納210名學生,每班不超過35名學生”的華小校地?預留校地與建校批文,前者應先行,華小校地才會真正由政府提供,才會有小學離住家0.4至0.8公里或步行10分鐘路程上學的校地,而非延續施壓發展商獻地建校,換取產業增值的法外立法《發展商學校規劃指南》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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